法庭自辩太荒唐 一审判决:拘役5个月
“我不是诚心来偷的,结婚3年都怀不上,我才……”昨日,九龙坡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拐骗儿童案时,被告人向某泣不成声地说。
据悉,今年34岁的向某来自江苏农村,由于不能生育,曾在当地卫生院登记要收养孩子。从去年4月开始,她两次来到重庆,还用化名租房。
九龙坡区检察院指控,向某在石桥铺租房居住,附近的朱某有个七个月大的漂亮女婴,还经常抱着孩子出来玩耍,两人渐渐熟识。去年12月9日中午,向某到朱某家串门。朱某正在煮饭,便叫向某帮忙照看小孩,向某却借口带孩子出去玩,抱着女婴登上一辆开往南京的客车。到了吃饭时间,朱某没看到女儿,寻找未果,家人报警。公安机关在行至湖北省野山关的客车上将向某捉获(本报去年12月13日报道《外地女子千里来渝抱走重庆娃》)。检方指控她涉嫌拐骗儿童罪。
庭审一开始,向某便开始哭泣。法官问她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的意见时,她边哭边说“没意见”。
“为什么想到来重庆收养小孩?”向某的辩护律师问她。
“因为重庆女孩长得乖、皮肤好。”向某抽泣着说。
“抱走小孩去车站的路上,你给她买了什么?”律师又问。
“我在超市给她买了60元一罐的奶粉和一个27元的奶瓶。”向某回答。
“那你为什么要收养小孩?”律师追问。
“我……不能生育……”向某哭得更伤心了。
这时,一个抱着小孩的中年妇女,突然站起来走出了法庭。她,就是被拐骗小孩的母亲朱某。
“应该判她个十年二十年。”朱某愤愤地对记者说,“我现在害怕得不得了,小孩只要离开我三步以外,我就受不了。”朱某说自己现在都还惊魂未定。与记者交谈时,朱某怀中的小女孩,瞪着乌黑明亮的大眼睛,天真无邪地望着记者。
向某的丈夫昨日也从江苏赶来旁听了庭审。“我真的是想把小孩抱来养的……”法庭上,向某泣不成声。法庭下,她的丈夫也低头抹泪。
经过合议庭评议,法院认定向某拐骗儿童罪成立。鉴于她是以收养为目的,主观恶性不大,最后从轻判处拘役5个月。当执行法警准备带向某离开法庭时,满含眼泪的她突然扭过头,一边痛哭,一边凄然地望着丈夫,直到走出法庭。
“真是对不起你们了!对不起!”庭审结束后,向某的丈夫不停地向朱某及其家人道歉。“怕人家说三道四,她骗家里说自己怀上了,五月份在娘家生的。因为一时收养不到七、八个月大的小孩回家过年,她才……”他解释了妻子出此下策的原因。
孩子的母亲朱某则把头扭向一边,一言未发。(记者 王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