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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网上有路“乞”为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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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过客 发表于 2008-4-15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www.cnfol.com 2008年04月14日 13:28 CB博客 坊间佳平
  大街上、地铁里那些蓬头垢面的乞丐,也许你并不陌生。但是现在如果有人坐在电脑前,点击鼠标,敲着键盘,也许很多人都会认为这是上班一族。但是,如果告诉你此人正在乞讨,也许你会大吃一惊。但是,这种事情却切切实实地发生在我们的身边。日前,众多媒体报道了又一种网络致富新路径:网络乞讨。

  据说,美国网络乞讨的“开山始祖”是一个名叫卡琳的女子。当卡琳因为挥霍无度入不敷出,并欠了2万美元债务的时候,她灵机一动,创建了一个“救救卡琳”网站,恳求任何光顾网站的人捐款一美元帮她还清债务。网络乞讨获得了奇迹般的成功,她很快就募集到一大笔钱。于是,很多美国人开始效仿她,在国内,网络乞丐也大有蔓延之势,论坛发帖、电子邮件、聊天工具都成为他们致富的渠道。

  说实话,在这个创意频出的时代,利用网络致富的确不失为一条走的路,比如个人对个人(CtoC)的电子商务形式的兴起就能帮助个人实现网上创业、网上致富梦。以“别针换别墅”为梦想的换客、以知本赢取资本的威客出现,也都是网络时代致富的新路径。可以说,网络的应用丰富了人们致富的新渠道,拓宽了人们致富的新理念。网络因其传播的及时性、广泛性,确实是一个可以在短时间里把人们的创意转化为财富的地方,这并不是什么坏事。网络时代财富英雄的崛起也是值得期待的事情。

  然而值得警惕的是,许多原本个性化的个体网络创意如今正日益越位,演变成群体效仿的对象,甚至被发展成一种有意识有组织的群体牟利行为,这不能不令人担忧。网络乞丐群体的出现就是如此,尤其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网络乞丐们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甚至有的网络乞丐还不无得意地称网上乞讨是一种创意。这是怎样的一种创意呢?——不劳而获,把自己的困难或者致富梦想寄托在别人的施舍之上。网络乞丐们沉迷在利用人们的善良之心来获取自身利益而不能自拨,以致肆意鼓吹自己的创意之举,这似可理解。但是奇怪的是,一些善良的人在可能被欺骗之时却以仁慈之心来宽待网络乞讨行为。有人认为,网络乞讨既不涉黄也不违法,没必要大惊小怪,无可非议。

  诚然,正如大街上经常有乞丐一样,网络乞丐是现实生活中的镜像在虚拟网络的映射。但应该看到,网络乞丐却与大街上的乞丐有着天壤之别。由于网络的匿名性,使得捐款者与乞讨人在信息上是不对称的,人们无法甄别这些乞丐是真的存在生活困难还是以欺骗为目的。乞讨行为从根本上来说是廉价出卖尊严来换取同情。在现实的社会中,大街上乞丐的真伪就很难判断,更不用说在网络上。网络乞丐,肯定都会上网,按说文化程度不会太低,拥有一定的谋生技能,然而他们还不能自食自力,非要去走网络乞讨这种快速捷径,这显然是不劳而获、欺骗生财思想在作怪。

  像网络乞讨这种游走在道德与法律边缘处于“中间地带”网络现象,我们不仅要给予道德的谴责,还应运用法律的手段加以限制,否则有可能成为不良社会风气的发源地,甚至成为犯罪的诱因和温床。网上新事物的生长速度与传播力量比我们想像的要快、要大得多,如果对网络乞讨不加以正确引导,不仅会助长不劳而获的不良风气,而且有可能损害社会的公平和谐。因此,我们的网络监管部门应该堵疏结合,一方面,应该与时俱进,制订并采取及时有效的监管措施,让网络乞丐无路可走;另一方面,还应该建立公信度高的慈善募捐网站,给善良的人们提供一个扶贫帮困的有效网络平台。

  当然,在千变万化的网络世界,网民要保持一份清醒,提高自我甄别能力。网络的传播力量之所以如此强大,某种程度上就是因为网民本身既是受众,也是传播者,所以,归根到底网民们要摆正自己的是非观、价值观,这样,网民本身就可以充当起网络的监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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