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4月05日08:55
本报讯 (记者谷萍通讯员邛剑)以招工为名,诱骗聋哑儿童进行盗窃。四川省邛崃市法院日前以拐骗儿童罪、传授犯罪方法罪,依法判处此案的主要涉案人周小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2007年6月初,周小燕以发手机短信的方式,召集杨龙、陈华、卢昌亮、张建新、张静(均已被判刑)等人共谋诱骗聋哑孩子进行盗窃事宜。
6月28日,陈华、卢昌亮、杨龙找到邛崃市一聋哑学校学生李某(13周岁)、廖某(11周岁)等5人,吹嘘说可以带他们到浙江打工挣大钱。李某、廖某等人欣然同意。
陈华、卢昌亮、杨龙开车将李某等人带至成都交给周小燕,得到了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报酬。6月29日,周小燕安排张建新等人将李某等带往浙江省温州市。7月2日,李某等人开始被迫学习偷、抢“技巧”,“成绩差”的还要被打手心或罚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