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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黄先生不是拐子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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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1-11-25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媒体报道“强抱女童”主角黄先生解释看到小女孩被追打帮忙反被误解

“我看到小孩被追打,好意帮忙,居然被说成是拐卖。”(本报11月23日A19版报道)。昨日,事件的主角黄先生现身说法,表示小女孩突然出现抱着他腿,他以为是哪家走丢的小孩,用广场的麦克风大喊谁家丢了小孩,有人来认时对方一时又证实不清身份,出于保护小女孩考虑他报警处理。没想到一连串的举动,引起了“他是拐子佬”的误解。警方多方调查显示,数个第三方证据证实黄先生确非“拐子佬”,他确实是想保护被打的小女孩。

文/记者陆建銮、周浩杰

黄先生资料

黄先生是四川人,来广州已经十多年,在事发地附近河沙村也已经住了十一二年,在当地的一个鞋厂工作。

黄先生:小孩被追打跑过来抱我的腿

1 用麦克风喊“这是谁家的小孩?”

2 小女孩死活不肯叫奶奶

3 先报警请警方来解决

昨天晚上7时,记者联系到事件中的当事人黄先生。黄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并非想要抱走小女孩,仅仅是出于好意,看到她被打想保护她。

黄先生说,当天晚上跟朋友吃晚饭,喝了点酒,然后就到广场上来闲逛。过了两分钟,有一个小女孩突然跑过来抱着他的腿,于是他就蹲下来问女孩“你叫什么名字,你的爸爸是谁?”可是小女孩一声不吭。

黄先生表示,广场上有一个舞台,于是他就上去,向主持人借了个麦克风,朝里喊道:“这是谁家的小孩?”过了一会儿,有一个老太太跑过来,在台下还打了一下小女孩。虽然有人说小女孩是老太太的孙女,但是黄先生并不相信,“我让小女孩叫一下老太太,她死活不肯叫,那我怎么知道她们的关系,怎么敢把小女孩交给她?”

有一些认识黄先生的,同样是在广场上跳舞的女士,就叫黄先生报警。“当时是我先报的警。众口难辩,所以就请警方来解决。”

“后来又来了一名三四十岁的女人,跟我吵起来,吵得很凶。”黄先生所指的妇女,就是记者昨天采访到的韩女士,黄先生出于怀疑,认为她和老太太是一伙的,所以也没有将小孩交给她。

“再之后又来了一个男人,现场有保安说认识他,小孩这时候叫他爸爸,所以就将小孩还给他。”黄先生交代说,后来警察来了,确认了这个信息,后就散去,“我确实是好意帮忙,怕是丢失的小孩被冒领。虽不敢称做好事,但也绝对不是家属说的那样,说我想拐走小孩。”

警方:多个第三方证据证实男子说法

1 数个目击保安称黄先生非拐子佬

2 多人证实黄先生拿麦克风喊“这是谁家走丢的小孩?”

3 黄先生用手机打电话报警称有小孩丢失

11月21日晚上,黄先生与小女孩外婆发生争执后,警方接到了报警,并派员到场处理。当事警察表示,到场后小女孩已经回到了其父亲的身边,双方并无异议,也没有表达出对对方的不满,事情已经解决,就没有执意让两方都回派出所了。

“如果当事小孩子家属他们表示不满或者质疑,我们警察肯定会介入调查、进行协调的,没想到等大家都以为事情了断了,他们又出来表示质疑。”

家属的质疑经过媒体报道后,派出所立即进行了调查取证。警方表示,多个第三方证据证实黄先生的说法,他确实不是“拐子佬”。警方表示,他们走访了附近的群众,有数名太佳广场的保安都称了解事情经过,称黄先生确非“拐子佬”。而有多名每日在广场跳舞的阿姨证实,当时黄先生确实有向主持人借麦克风去喊“这是谁家走丢的小孩?”

而且,黄先生是用他本人的手机打电话报警的,这个在110系统内有记录,当时就是报称有丢失的小孩。“如果他真是‘拐子佬’,肯定不会用自己的手机报警,要报也肯定用公用电话啦。”调查的警察表示,多个第三方证据都可以证实黄先生的情况。警察表示:“当时黄先生态度可能比较强硬,引起了家属的不满,后来引发了误会吧。”

家属:连夜回乡

1 小孩子闹老人打她正常

2 男子很久才肯归还孩子

3 不想把事情闹大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了女孩的父母。对于警察方面关于黄先生是出于好意的说法,小孩的父母并不是很认同。

女孩的妈妈苏女士说,她向街坊们了解过之后,当时是韩女士报警的。女孩爸爸陈先生则表示,他到之前,很多街坊都已经劝解了很久,男子才肯将女儿还给他。他说,小孩子平时会闹一点小脾气,老人家打一下也是正常的。

至于当时为什么没让警方抓走陌生的男子,陈先生说,当时女儿已经回到了他的身边,所以就觉得没有这个必要了,另外他也不想让这事情闹大,毕竟这样会太耽误工作时间。他还说,以后还是会让老人家带小孩出去,不过会让她看紧一点。

另外,女孩的父母声称已带小孩回广西老家,不愿再多谈事件,也不愿到派出所配合警方调查。

遇到走丢小孩

帮忙要防误解

中国有助人为乐的传统,这种传统应该得到弘扬,但是也必须提醒行好心的人,在做好事的同时,一定要增强法律观念、证据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好心办坏事。如果遇到疑似走丢的孩子,街坊可作如下处理:

1. 报警,向警察说出准确的位置及小孩目前的状态,耐心等警方到场处理。警方的报警平台记录是留底可查,可作佐证。

2. 在广场、体育场、花街等场合,可在第三方人员的陪同下,护送到广播室,说明情况,让人帮忙开麦克风呼叫小孩亲属前往认领。

3. 不要独自一人护送小孩回家,如需要,可以让附近的保安等一起护送。

惩处诬陷见义勇为者并非无法可依。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我国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记者手记

缺乏信任,社会怎么了?

昨日,记者采访了一些家长,虽然有一小部分人从理性的角度分析,认为黄先生在人们围观时没有抛下女孩就跑,就证明他不是心虚。但是,不少的人第一反应都跟苏女士一样,怀疑小女孩是被拐走,并且觉得自己的小孩也是处于这种危机四伏的环境中。造成家长们这种心态,一部分原因,是现在社会上拐卖小孩的情况确实存在。

即便是对方出于好心,有家长还是会站在一个“他是被发现了,为了洗脱嫌疑才这样做”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并不相信别人有这么好心。社会缺乏诚信,“彭宇”案的屡屡发生,让人遇事总是怀疑,不愿帮人,也不愿被人帮,这个社会怎么了?

来源:http://www.people.com.cn/h/2011/1124/c25408-76517296.html?prolongatio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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