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1月08日00:00 石家庄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崔虹) 今后,省会将严厉打击利用儿童尤其是残疾儿童进行乞讨、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获取不正当权益的行为。日前,《石家庄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已经第7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并于即日起实施。
据了解,该《规划》是在《石家庄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市政〔2002〕21号)基础上,按照《河北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冀政函〔2007〕33号)及《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修订而成。
《规划》调整了部分指标,如将“儿童‘四苗’接种率”改为“儿童‘五苗’接种率”;将“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80/万以下”调整为“85/万以下”;将“3-5岁儿童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达到92%以上”调整为“3-5岁儿童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0%以上”;“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达到99.8%以上”调整为99.9%。
此外,为保护儿童发展,《规划》中增加了“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教育,加大对网络信息和网络游戏的监管力度,帮助未成年人预防和戒除网瘾”、“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的性侵犯”、“严厉打击利用儿童尤其是残疾儿童进行乞讨、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等目标任务和策略措施。
2002年3月13日市政府印发的《石家庄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