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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尊重总理批示一样尊重每个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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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天使 发表于 2008-1-5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7年5月19日到12月8日,淅川县城半径不到5公里范围内,先后有多名小孩在家门口神秘失踪。因案件迟迟没有侦破,“抓小孩偷肾”谣言四起。2007年12月2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河南省主要领导过问男童失踪案。河南省公安厅抽调的网警总队、技侦总队专家,对案件的状况进行专业性分析,并采用最先进的DNA比对技术,力求快速突破。办案期间,300名民警8天不眠不休,抓获10名涉案人员,9名失踪男童全部救出。

如此惊人的办案效率,当然是对公安机关办案能力的最好证明———只要我们的公安机关真正重视起来,那么就能让公众见识到堪称世界一流的办案效率。毋庸讳言,总理的批示对于这起案件的办理,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可是,总理的精力和视野都是有限的,他不可能像帮助熊德明一样帮助每个农民工讨薪,也不可能像帮助这些幸运的孩子一样对每一起拐卖人口案作出批示。那么,在没有总理批示的情况下,我们的公安机关还能让公众见识到堪称世界一流的办案效率吗?

  事实恐怕让我们比较悲观。就拿这起发生在淅川的儿童失踪案来说,12月24日记者采访淅川县公安局时,当地公安甚至都还没有立案,原因是“因没有任何迹象证明这些孩子是被绑架、拐卖,不具备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问题正出在这里:什么样的儿童失踪案件能够得到警方立案?在“领导批示的案件”这个特例之外,通常的规定是:儿童失踪不足24小时,警方不予立案。要知道,刚失踪的24小时,可是办案的黄金时间啊。事实上,在很多地方,即使24小时过后,警方还要求家属出示拐卖证据,否则仍然不予立案。

  正因为公安机关对拐卖人口案件重视不够,因此我们这才时常看到家属为寻亲而倾家荡产的新闻———警察不管,他们只能自己“办案”。很多拐卖人口案件,都是因为媒体的关注或领导的批示,才最终获得一个比较圆满的结局。

  无论如何,孩子们被成功解救出来了,这是值得欣喜的。但我们不希望这成为展示公安机关办案效率的个案,而是希望这成为警察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的常态———公安机关理当像尊重总理批示一样尊重每个生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5 10:09:0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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