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贝回家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778|回复: 0

南江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拐卖妇女案

[复制链接]
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1-6-15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南江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拐卖妇女案,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10年7月,被告人何某在西安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在深圳打工的刘某。8月中旬,何某打着与刘某结婚、开饭馆的幌子,将刘某从深圳骗至西安,并于次日从西安将被害人带回何某位于南江县某乡的家中同居。共同生活期间,何某发现刘某比较懒,又不会做家务,便产生了将刘某介绍给他人从中牟利的想法。于是,何某通过与本村未婚青年何某某及其父母商量后,于2010年9月7日将刘某以人民币13800元卖给同村村民何某某。案发后,何某的母亲徐某给在西安务工的何某打电话,叫其回南江投案自首,何某表示同意。2010年12月14日,被告人何某从西安回南江,当晚途经陕西省汉中市住宿时,被公安机关传唤讯问,何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以营利为目的,将妇女当商品出卖,其行为构成拐卖妇女罪,被告人何永成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并如实交代了本案犯罪事实,应视为自动投案,其行为符合对自首认定。庭审中被告人何某认罪态度好,自愿认罪,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法院决定对被告人何某减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李红 王玲
http://www.bzxhw.com/2011-6/15/320-42-63424.ht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 吉ICP备08101543号 )

GMT+8, 2024-11-28 16:47 , Processed in 0.028413 second(s), 8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