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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问道之韩德云论儿童乞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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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纸鹤 发表于 2011-3-4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微博随手拍照救助乞讨儿童”活动兴起得轰轰烈烈,也引来了很多讨论,有人认为乞讨也是儿童的权利,应容许儿童乞讨,另有人认为不管是什么情况,都应该禁止儿童乞讨,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韩德云:我支持“微博随手拍照救助乞讨儿童”活动。中国需要更多类似的公民自主发起和广泛参与的社会治理行动。按照现行法律关于公民权利和行为能力的规定,18岁是成年人的标志,14岁是区别部分行为能力的界限,14岁以下的儿童几乎任何时候都需要由其监护人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所以,一个成年人可能有乞讨的权利,但是儿童不可以有,因为作为监护人的成年人乃至整个社会,法律并没给这样的选择,从道德上更不应该给这样的选择。个别儿童可能被迫在街上乞讨,但绝不是他们在行使权利,相反是这些儿童的监护人在滥用权利,在对儿童进行虐待和摧残。

如果乞讨可以是儿童的合法权利,那打骂儿童等施虐行为岂不也可以是成年人的合法权利?如果还有更多的人不能意识到这点,那是整个社会的悲哀,难道整个社会还想继续在儿童抚养和监护方面放弃承担义务?我赞同修改现有关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立法,明确规定不管什么情况下都禁止儿童乞讨。中国社会需要持续的公民道德和法治教育.
本文来源:
http://view.news.qq.com/a/20110224/0000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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