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个个新兴职业慢慢的在壮大,乞讨也成为了当今一个新的职业。 最初见到乞讨者是一些老人们,手里拿着碗,挨家挨户的要吃的,那个时候我们也叫这些乞讨者为要饭的。现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乞讨者不在是要吃的了,而是要钱,甚至有的乞讨者直接的张嘴就是1元起步。中国人都要一颗爱心,于是乞讨者利用人们的这颗爱心,让一些不懂事的孩子们走出家门来到了街道乞讨。 在这些乞讨中,我着重的说说甘肃岷县地区的乞讨者。在这些乞讨者中,女性带孩子占多数。开始的时候,乞讨者以每年2000元到3000元的价格将自己老家附近家里较穷的孩子雇佣出来进行乞讨。这些孩子也是很可怜的,自己不能花掉乞讨来的钱,吃的也不是很好,咸菜小米粥。有路人见到孩子可怜会给一个面包、肯德基啥的,但是这些好吃的也不是孩子的,这些孩子每天都要把要来的钱和物回到家统统的上缴给管理他们的所谓“妈妈”手里。2007年的时候,河北石家庄市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清理行动,我记得最清楚的一个孩子被送进了石家庄市少年保护中心,而带孩子出来乞讨的并不是孩子的直系亲属,于是带孩子的人给远在甘肃的老家打电话,让孩子的直系家属来石家庄。3天后,孩子的母亲来到了石家庄少保中心,非要带走孩子。少保中心的老师对这位母亲说“孩子还小,如果这样长时间的让孩子乞讨对孩子的未来不好,在少保中心不用家长掏钱,孩子有吃有住还能上学······”这位母亲的回话是“家里穷,孩子只好出来挣钱,家里也是为孩子好······”对于这样的事,没有办法采取强制措施,没有办法孩子和自己的母亲走出了少保中心,第二天在石家庄的火车站又见到了这个孩子······现在更有很多的乞讨者带的是自己的孩子。 我们的志愿者都在埋怨警方遇到乞讨的不管,其实我们有些时候也是要理解警方。乞讨的职业化并带有自己的孩子进行乞讨,这样的警方也是没有办法处理,乞讨者被带进派出所说的挺好,可是出了派出所,不在这个地方乞讨也会另外换个地方继续进行。 如何彻底的抵制乞讨呢?只有断了他们的“发财路”。从自己做起,告诉自己的朋友、家人,让朋友和家人告诫她们的朋友和家人,见到乞讨者不要给钱,哪怕只是一毛钱,一盒饭······什么都不给那些乞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41条之规定: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让我们行动起来共同抵制乞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