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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探讨] 没有买方市场就没有拐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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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12-6 10:39 |阅读模式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没有买方市场就没有拐卖!!强烈呼吁:收买妇女儿童的,判刑!罚款!责任区内有收买行为的村委会、居委会、片警,就地免职,永不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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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信子 发表于 2010-12-14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志愿者一直在呼吁立法,严厉打击买方市场!
走走道疯了 发表于 2010-12-17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买孩子就一般没有事情,就是群体太小,引起不了高层的重视,严厉打击收买孩子,是解决拐卖的重要措施,立法的专家们你们家的孩子要是被拐卖了,你的想法就不是你现在的想法了,什么叫助纣为虐,我想你们知道其中的含义。
残阳 发表于 2010-12-26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吁立法,严厉打击买方市场!!
匿名  发表于 2010-12-26 11:53
只要是容留和收买被拐骗的妇女和儿童,不管是否对其实施犯罪,都是犯罪行为,不过有些地方执法机构在执法过程中要看罪犯的过错大与小。看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大妈 发表于 2011-3-24 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吁立法,严厉打击买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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