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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树

福建最大拐卖儿童案一审判决:2死刑 2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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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2-11 01:06
千刀万剐也不解气!!身为孩子的父母,特能理解那样的心情!!会找到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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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2-11 10:24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匿名  发表于 2011-2-11 14:31
46个孩子,摧毁了远远大于46个家庭。该死的,都该死。。
匿名  发表于 2011-2-11 15:11
中国的法律太轻了,这样的人渣应该要折磨死他们,不要死得太容易了,一枪毙了还浪费子弹,应该要用酷刑。让他们死
匿名  发表于 2011-2-11 15:11
应该用温水煮青蛙一样把他们给煮了
匿名  发表于 2011-2-11 15:16
政府打击拐卖儿童有方向性错误,应严惩买方家庭,方能除根。
匿名  发表于 2011-2-11 19:08
真的应该全部马上处死,否则十五年后她又出来干坏事,女魔头,对待这些恶人真的不能手软,
匿名  发表于 2011-2-11 21:11
唉!!!!!!!!!!!!!!!!!!!!!!!!!!!!!!!!!!!!!!!!!!!
怒 恨  愿他们在死之前 有悔改的机会
无锡——北梧桐 发表于 2011-2-12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人性的人,应该受到非人待遇。严惩!!!!
无锡——北梧桐 发表于 2011-2-12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买方也要严惩,这样才能根除这一市场!
匿名  发表于 2011-2-12 13:24
太轻了!就要把人贩子活剐了,这样才有警吓作用!
匿名  发表于 2011-2-12 14:18
直接枪毙·还缓刑个什么呀·
匿名  发表于 2011-2-12 21:05
自从开始关注宝贝回家这个行动,我的心就从没平静过,可怜的宝贝们,希望你们早日回家,回到父母身边,贩卖人口应该死刑立即执行,不能有缓,这群畜生不如的东西!
匿名  发表于 2011-2-12 22:18
回复 13# 风信子


    都死,才2死刑,太便宜。全都死。46个儿童,46个以泪洗面的父母。太可恶!!!!!
匿名  发表于 2011-2-13 10:41
加重对拐卖儿童犯罪的刑罚,同时也要严厉惩处买儿童的买主,两者都罪大恶极,双管齐下才能有效遏制拐卖儿童的犯罪。
匿名  发表于 2011-2-13 13:23
安溪交警太好了,顶一个
静妈妈 发表于 2011-2-13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全部杀了~!多行不义必自毙~!该死的畜生~!
深圳老光 发表于 2011-2-13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全部判死刑!
匿名  发表于 2011-2-13 17:49
凡参与贩买儿童的人都要判死刑,这样,坏人就不敢这样放肆
Guest from 218.64.118.x 发表于 2010-9-28 12:10



    支持,尤其是那些买儿童的人更加是要判死刑,只判人贩子是治标不治本,因为有人买,所以肯定会有人想办法去卖,想卖就肯定是拐啊。杜绝买的才杜绝拐卖的最彻底的方法。
匿名  发表于 2011-2-13 20:50
该死的人贩子为什么不让大家看到他们的脸。

全都要死刑。
匿名  发表于 2011-2-13 23:13
最好全部都死刑
青山绿水1125 发表于 2011-2-14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让46个家庭每人给他们来一刀
匿名  发表于 2011-2-14 02:19
人贩子太可恶了,中国怎么会有这么一群狼?什么时候能没有人贩子?
匿名  发表于 2011-2-14 08:40
每人枪毙五分钟。。。。打他娘的个稀巴烂。。
匿名  发表于 2011-2-14 12:00
全部都要判处死刑!
匿名  发表于 2011-2-14 12:21
全部都该死
匿名  发表于 2011-2-14 19:26
凡参与贩买儿童的人都要判死刑,这样,坏人就不敢这样丧尽天良!

买家,卖家都判刑!断绝这一罪恶链条!
匿名  发表于 2011-2-15 01:20
多少人说46个孩子,46个家庭,他们忘记了,46个孩子,52个父母,52个爷爷奶奶,三\四代人痛不欲生!!所以,一旦认清属"拐卖人口",立即枪毙!!无须劳精费神的!!还应该把枪毙拐卖人口罪犯的真切场面全国公开,让中央电视台现场直播实况,枪响\血蹦\人倒^^^^^
匿名  发表于 2011-2-15 14:18
中国的法律就这样,太轻了,应该死刑的,却只有2个,靠~!
匿名  发表于 2011-2-15 14:26
这样还不判死刑,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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