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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树

福建最大拐卖儿童案一审判决:2死刑 2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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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10-23 20:08
十五年?为什么不直接是死刑?凌迟都太仁慈了,应该用刀一刀一刀的割,直到死为止,这样那些人牙子看看会不会胆子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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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10-23 23:59
赞同楼上滴,挨千刀滴,该杀
上帝俊俊 发表于 2010-10-24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地基是一名面包车司机,经常往返于安溪县城几个车站,载客或者拉货,赚点运费。据他供称,,李地基是一名面包车司机,经常往返于安溪县城几个车站,载客或者拉货,赚点运费。据他供称,与客人的闲聊中他获知拐卖儿童是一个很好赚的“行当”,使他萌生了干这行的想法,最终一步步走上犯罪的道路   
     大家有没有注意他的一句话,他是与客人闲聊时知道拐卖儿童的.也就是说在他拉的客人中还有人知道或是贩卖儿童.
     希望有关部门注意起来,看看能不能从他所说的客人那里找到更多的有用消息.
上帝俊俊 发表于 2010-10-24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地基是一名面包车司机,经常往返于安溪县城几个车站,载客或者拉货,赚点运费。据他供称,,李地基是一名面包车司机,经常往返于安溪县城几个车站,载客或者拉货,赚点运费。据他供称,与客人的闲聊中他获知拐卖儿童是一个很好赚的“行当”,使他萌生了干这行的想法,最终一步步走上犯罪的道路   
     大家有没有注意他的一句话,他是与客人闲聊时知道拐卖儿童的.也就是说在他拉的客人中还有人知道或是贩卖儿童.
     希望有关部门注意起来,看看能不能从他所说的客人那里找到更多的有用消息.
匿名  发表于 2010-10-25 16:05
都该死,包括拐卖的、收买的、包庇的、阻碍解救的,这些人统统都该死刑!
南浔 发表于 2010-10-25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一个县城里,也听说过有孩子差点被陌生人抱走的事。这里有一个小商品市场,有一次有一个妈妈在一个小摊前买好东西,拿出钱包付款时,没注意到孩子已经走远了一点路,直到听到另外有摊主高喊:孩子被抱走啦!这个妈妈才警觉过来。有一个抱走小孩的四十岁左右的妇女,扔下孩子就逃了,众人也没有去追赶。

可见,偷孩子的风险并不大,即使被发现,在人群中也多半能逃掉,象这个事件中的人贩子,在市场外面肯定有人接应的。再加上中国法律的仁慈,不大量的贩卖人口,就不会枪毙,关几年又出来重操旧业,所以,这个行业才屡禁不止。

也许,多年以后,比如100年,等中国人的总体素质提高了,这种现象可能会少一些。但愿如此了。
匿名  发表于 2010-10-25 21:21
严惩是对的,顶
匿名  发表于 2010-10-26 06:06
希望各地的公安都是这样  发现案情积极挖掘  不要像广西  郑州的一样为了省事帮助人贩子找借口
匿名  发表于 2010-10-27 17:21
该死的人贩子,应当全部把他们折磨死,让他们尝一尝生不如死的感觉,46个家庭就被他们毁了,46个孩子就被他们这样的摧残了,天哪,这些(人)----畜牲让他们去死吧。可怜的孩子们,可怜的爸爸妈妈们你们一定挺住总有一天会被获救的,相信天下还是好心人多。
521 发表于 2010-10-27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啊!死有余辜!
匿名  发表于 2010-10-28 23:59
现在的中国越来越强大,国家越来越富强了。难道还养不起这些被拐儿童吗?所有儿童现在还在买方家里,中国悲哀!法律悲哀!纳税人悲哀!!!………
gigicat 发表于 2010-11-1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帮人渣,判死刑也不能解恨啊,应该凌迟
沧海 发表于 2010-11-2 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个案子中我看到的是强大的买方市场,没有那么多的买方,怎么会有46个家庭的不幸。其实我们的法律还是轻了,这46个买方也应该负法律责任,那么被判刑的就不会只有这几个人贩子,46个买孩子的家庭也应该付出代价!
爱很简单 发表于 2010-11-2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上的说法
漫天星语 发表于 2010-11-3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可恶了,这里面的很多孩子现在都无法回家,希望他们看到信息能够找回自己的孩子
漫天星语 发表于 2010-11-3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解救出这些被拐婴儿后,公安机关立即提取他们的DNA数据并录入公安部建立的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只要被拐卖婴儿的父母向本地公安机关报案,录入他们的DNA数据进行比对,很快就能找到自己的孩子。
云南清茶 发表于 2010-11-9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应该再严厉一些,尤其对买家应该追究刑事责任,还有这么多孩子其中肯定有亲子亲卖的,这种行为也应该受到惩罚
匿名  发表于 2010-11-9 16:21
46个孩子,46个破碎的家庭
真想知道那些人贩子有没有孩子,有没有父母,有没有一点良知
匿名  发表于 2010-11-9 16:22
46个孩子,46个破碎的家庭
真想知道那些可恶的人贩子有没有孩子,如果他们的孩子也一样,他们是什么感觉
无敌兔 发表于 2010-11-10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得太轻了.这种人,都杀了也不能解恨.
最好是可以用酷刑,让他们尝尝挖了心,割了肉的感觉.
匿名  发表于 2010-11-12 19:23
让他们全部死掉
匿名  发表于 2010-11-17 16:26
全部要判死刑。法院判决太轻,只会引来后患。
匿名  发表于 2010-11-18 13:19
法律应当对拐卖儿童罪予以重判,量刑要从重,这样才能震慑犯罪分子,让他们望而生畏,不敢对小孩下手。
匿名  发表于 2010-11-18 14:06
如果中国部再有穷人了,还会有人贩子吗,还会残害儿童吗?扭曲的人性。
匿名  发表于 2010-11-19 09:41
判的太轻了,应该死刑!!
司空 发表于 2010-11-20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安溪特大拐卖婴儿案见闻


      广西百色男童孙威(化名)出生没满月就被拐卖到福建省安溪县。被公安部督办的特大贩卖男婴案告破后,13名犯罪嫌疑人被福建省泉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重刑。但孙威和其他40余名被拐卖男婴仍寄养在买方家中,因为没有找到他们的亲生父母。

  泉州市中级法院和安溪县公安机关查明,2007年9月至2009年2月,福建安溪籍人员李地基纠集吴随清、吴秋月、谢旦、王丽珠等人,在泉州安溪县金谷、蓬莱、白漱、湖上等乡镇及永春县玉斗镇、锦斗镇、南安市诗山镇等地农村寻找、联系买主,以每名3万元至4万余元不等的价格贩卖被拐男童。

  李地基负责联系上家“货主”及“货源”(即被拐卖的男童),驾车将被拐儿童接应到安溪县等地,与吴随清、吴秋月、谢旦、王丽珠等人联系的买主讲价、交接钱款,所得赃款由李地基分配。

  期间,吴随清、吴秋月、谢旦、吴自强多次主动寻找买主,与四川籍的蔡川民联系。蔡川民将被拐儿童运送到安溪,与买主交易。

  泉州中级法院审理查明,涉案13名被告人分别结伙或伙同他人,共计贩卖儿童46名,其中2名婴儿死亡,3名婴儿贩卖未遂。李地基共参与贩卖23人,吴随清参与贩卖17名。

  负责侦办这起案件的安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李东强告诉记者,案件中46名被拐卖孩子来自四川省凉山、广西百色及云南文山、西双版纳等地。


      来源 :http://mnrbszb.mnrb.net/html/2010-11/20/content_85869.htm
匿名  发表于 2010-11-22 10:58
真不希望再有这样的人了   全部判死刑   逮住一个枪毙一个
匿名  发表于 2010-11-24 10:47
人渣败类,枪毙50次 !
骑猪天使 发表于 2010-11-24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威降临,自食其果
美羊羊 发表于 2010-11-26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全部都死刑吧,抓一个枪毙一个,这个比贩毒还恶劣的行为,就应该把他们一个个都处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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