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公安部今天上午通报,设立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办公室,并牵头起草报批《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以加强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拐卖犯罪地域性突出。近年来,我国公安机关主要通过开展区域性专项行动,来有效打击此类犯罪活动。
2001年至2005年,公安部先后部署广西、四川、河南、湖北等重点省、自治区公安机关,开展了各类区域性打击拐卖妇女犯罪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2005年、2006年,在越南警方的配合下,公安部连续两年组织广西、云南两省区公安机关,在中越边境地区组织开展打击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破获了一批拐卖越南籍妇女儿童、强迫越南籍妇女卖淫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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