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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北京地铁等处“禁乞”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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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天使 发表于 2007-12-7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姜文兆

  (讨丐中真正的无劳动能力者极少。对于极少数符合救助条件者,在其行乞过程中一经发现即予救助,不再让其乞讨。)

  有媒体报道,北京令人讨厌的乞讨者太多了,特别是以地铁、车站、商业场所等流动人口多的地方为甚。他们“百无禁忌”地到处流窜无所不至,严重扰乱了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隐藏在其中的各类违法犯罪分子行凶做恶,更构成对社会治安的威胁和挑战。广大人民群众对乞丐泛滥、强讨恶要早已微词频频、怨声连连,亟盼着早日进行整治。一个任由乞丐横行的地方,表明了政府行政能力的不彰和弱化。连乞丐都管不了,无疑是有关职能部门的渎职和失责。

  治理乞讨现象所以效果不佳,关键在于政府有关部门软弱无力、缺乏魄力,稍遇困难就撒手不管。而且,也确有一些在报纸等新闻单位就职者,以及所谓的“时评家”们,打着“保护人权”的破旗,喊着“保护人权”的滥调,不遗余力地鼓吹“乞讨自由”,反对政府对之进行治理。这些人恨不能整个中国大陆都是乞丐的“天堂”。可是那样一来,广大遵纪守法、自食其力、为国缴税纳赋的劳动者的“人权”、“自由”由谁来保护呢?可见那些鼓噪乞丐人权和自由者多么虚伪和荒唐,就这样地颠倒黑白,护罪媚劣,还是办报人和“评家”呢?如此误导社会、混淆是非,抛弃了最基本的社会责任感而只图个人的哗众取宠、风头做秀,不配为一个新闻工作者和文字工作者。连基本的正确的价值观都没有,其文章和言论能不“颠倒黑白,护罪媚劣”?能不助纣为虐?

  值得注意的是,两年前个别媒体人就鼓吹“乞讨职业化”,近日又出现“颁发乞讨证”的奇谈。此类论调实在荒诞不经无理之极。无可否认,乞讨在本质上属于一种寄生性的不劳而获行为。而且,其中真正的无劳动能力者极少。组成乞丐主体的是好逸恶劳者,以乞讨为“致富手段”者,是违法犯罪后的逃亡者、惯盗窃贼,是在幕后操纵、虐待残疾人乞讨的丐帮黑手,以及强讨恶要的盲流无赖之类。任意游动无所不至的乞丐,成为当今城市管理的盲点和难点。给这样一个不劳而获、蛇鼠混杂、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群落颁发“乞讨证”,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

  我国目前到处流动的乞讨者成分非常复杂,其大多数属于不劳而获、把乞讨当“职业”的寄生者和社会渣滓。许多富于社会责任感的媒体有着大量揭露性的报道。略摘如下:

  1在皖西某县乞讨已成为当地“致富”手段。乞丐头子租用农家残疾儿当敛财道具,有的已建起豪华别墅、买了轿车(温州都市报)。

  2四川蓬安县的乞丐罗福元,自称已讨得一百多万元,还谈了一个小自己26岁的大学生女友(南阳晚报)。

  3一残疾男子拐骗来一5岁小女孩谎称是侄女,为其在太原街头乞讨。该残疾男为控制女孩用一根绳子栓在其腰间,另一端抓在手里防她逃跑(现代消费导报)。

  4手背上带有“梅花”刺青,来自甘肃的大批农妇在郑州、济南等地集体乞讨(郑州晚报)。

  5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某地聚集着近百个乞丐,他们形成团伙和丐头,哪家举办婚喜宴他们就蜂拥而至群讨群要,不给就别想办婚宴(北方新报)。

  6在大连乞讨的河南等省村妇一个人有时候控制五个小孩行乞(大连晚报)。

  7北京崇文门某过街天桥被乞丐用破烂物品搭成的“家”占去一半,影响交通和市容(法制晚报)。

  8福建省南投县草屯村一名为萧老大的、好逸恶劳的乞丐,他行乞十年已在银行存款3000万元(海峡都市报)。

  9南京永宁镇曾因犯抢劫罪服刑8年的孙进虎在路边强行拦车乞讨,月余里引发两次车祸,共致2人死亡3人受伤,已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诉(新华网)。

  10一对新婚夫妇喜气洋洋地在佛山祖庙广场留影时遇到一乞讨者,他嫌给的钱少,竟怒冲冲带领10余乞丐蜂拥而上进行围追,不依不饶地扯住新婚夫妇的衣服不放。这阵势吓坏了夫妇俩(羊城晚报)。

  11辽宁瓦房店市警方抓住的一个乞丐惯偷,初步交代入室盗窃20多起(半岛晨报)。

  12外省流窜来哈尔滨的一丐帮头操纵八个少年行乞,完不成规定讨要数字的遭暴打。一被摧残少年报警后,哈警方抓获了丐帮头子(黑龙江晨报)。

  13辽宁省东辽县29岁的男青年高峰在辽源火车站因为拒绝了一个乞丐后,竟然遭到那个乞丐抡拐打伤。为索要医疗费,高峰准备起诉放任乞丐乞讨的辽源火车站(东南早报)。

  14出门在外的抚顺妇女王X,因为好心施舍2个不到20岁的乞丐,结果惨遭殴打洗劫一空并被强奸,还被众乞丐挟持8天后才逃出(深圳法制报)。

  15旅客老蔡夫妇的6岁女儿在长春市火车站被乞丐拐走,几天后到达哈尔滨火车站竟发现自己女儿被乞丐挟迫着在讨钱(东亚经贸新闻报)。

  16编造“落难”遭遇、伪装孕妇等骗取施舍者司空见惯。武汉媒体揭露,一伪装孕妇乞讨的女子被揭穿后,竟能腿脚利索地一溜烟逃走。

  17北京某调查显示,乞讨者中85%都有劳动能力,根本不符合救助条件。北京某区救助站长爆料,职业乞丐在黄金周里能讨到几千元。由于乞讨轻而易举、收获丰厚又自由自在,尽管不符合救助条件,可仍有很多乞丐不愿进救助站(河北法制报)。

  18《楚天都市报》揭露说,年轻力壮的乞丐陈建军带着妻儿跪街乞讨的同时,还屡屡地抢劫、强奸疯狂作案。

  马加爵杀死4名同学潜逃后就隐藏于乞丐之中,被抓获时已是蓬头垢面。

  19《浙江法制报》刊登一篇揭露文章的标题为《乞童横遭幕后老板非人摧残》,文中述及幕后操纵者数九寒冬也不准乞讨儿童穿上衣,以此来博得路人同情多给钱。

  20《河北法制报》(20075月13日)用一个整版报道了在北京的乞丐群情况:河南睢县农村的残疾儿童小华,被无良的宫保良、王素兰夫妇以年4000-6000元从他父母手里租借,到过重庆、武汉、杭州、天津、北京等地,多时一天能讨二、三百元,讨不够数轻者挨拳脚,重则遭铁链子抽。忍受不了虐待,小华曾多次逃跑。

  《了望》周刊(2006年12月)报道,一名76岁的老干部卧底行乞两月,揭开了乞丐黑帮摧残胁迫病残儿童行乞的重重黑幕,写出《救救孩子——深圳街头病残乞儿生存状况调查》。乞丐头子越是把乞讨儿童弄得可怜就越能讨到钱,收入高的一年能达几十万元。被称为“深圳花子首富”的某乞丐,盘踞深圳几座天桥已经几年,手底下控制三四个病残儿乞讨,病重的常常失踪,很快他又补充新的病残乞儿。病残儿表象越凄惨就越能引发路人同情,讨的钱就越多。因此这人性泯灭的“深圳花子首富”,便将拐骗来的、在外表上不易吸引“同情心”的病残儿拧断胳膊、打断腿。如此拐骗和残害病残儿童,并强迫他们作为自己乞讨敛财的道具,已无异于赤裸裸的犯罪,理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可是在全国各大小城市,仍然有众多的、被“深圳花子首富”这种毫无人性者控制的病残儿在受苦受难,在忍受着非人的折磨给乞丐头子敛钱!没有谁来解救这些病残行乞儿!各地各级政府对此决不能再视之无睹,置若罔闻!!!

  如此一个好逸恶劳、藏污纳垢、隐丑潜恶,特别是其中有为数众多的,拐骗、残害、胁迫病残儿童为自己行乞敛财的乞丐黑帮,明显干扰社会秩序、滋酿不安定因素的复杂群体,某些媒体人和“时平家”居然无比地青睐和欣赏,要求保护这些“垃圾”的“人权、自由”。若是有了这些社会渣滓的“人权和自由”,肯定就没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人权和自由。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自身有着“假恶丑”的价值趋向,才会去支持和赞扬假恶丑!

  对好逸恶劳、藏污纳垢、隐丑潜恶的乞丐置若罔闻不加管理已经是政府部门的渎职失责。如果再匪夷所思地为其颁发“行乞证”,无疑在为犯罪等消极因素推波助澜,是在助长和放纵假恶丑,势必危害他人和社会。对于乞丐里极少数符合救助条件者,在其行乞过程中一经发现即予救助,不再让其乞讨。但决不能因为有极少数无劳动能力者,就放任那95%以上的有劳动能力者不劳而获、放任他们寄生剥削、强讨恶要、坑蒙拐骗,甚至隐罪藏恶!颁发“乞讨证”和反对“禁乞”等喧嚣太不可思议了。北京应该坚决地治理横行无忌的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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