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贵阳依依 于 2017-11-13 22:37 编辑
十二岁这个年龄是心理性格定性的中间阶段,并且出于这个中间阶段的初期过度,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很难听管,所以这个阶段也叫初级叛逆期。接下来要说的就是一个十二岁女孩的寻亲故事。
张慧茹,女,2005年1月6日在山西省朔州市出生,1月7日被抱养。张慧茹的养父叫张东健,现居山东省乳山市乳山口镇,2017年7月来网站帮养女张慧茹登记寻亲。经了解:张东健2005年在山西朔州打工,经工友介绍抱养了一名出生仅有两天的女婴,那天是阴历正月初七,女婴的父亲留了自己的家庭住址和姓名:贵州省遵义县茅栗镇长田村东山村民组,徐长洪。当年养父还给了亲生父母三百块营养费。后来养父母就带着慧茹回到乳山。
最近一个偶然机会慧茹得知自己是抱养的。青春期的孩子,本来就容易执拗,叛逆,在知道自己叫了十二年的爸妈,竟然不是自己的亲生父母之后,小女孩执意要去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拗不过孩子,养父母根据当年留下的地址联系了贵州遵义当地的派出所,但是一直没有消息。多日的等待无果之后,小慧茹的情绪日渐激动,并且对养父母有了敌对心理,无奈之下养父便找到宝贝回家寻子网站,帮养女寻亲。
宝贝回家志愿者龙凤在与张慧茹养父电话交谈中发现,养父母都没文化,也不会说普通话,有时候微信一段语音发过来龙凤要反复听无数次才能明白对方所表达的意思,艰难沟通后,龙凤终于整理信息发布帖子:
志愿者风行者在看到帖子之后,根据帖子里提供的姓名和地址查询到与徐长洪相关的信息——徐长红,1971年出生,住址:贵州省遵义市茅栗镇某村,妻,周文珍,有俩女一子,长女1998年出生,次女2003年出生,子2006年出生。风行者立即把这个信息反馈给龙凤。龙凤把信息发布到宝贝回家贵州群,当天,贵州志愿者山哥联系自己在遵义县政府部门的一个朋友,希望能找到徐长红的联系方式,这个朋友经过多方打听,终于打听到徐长红的手机号码,电话拨通之后却发现由于方言原因,导致双方沟通不畅,于是大家商量,只能麻烦山哥抽时间去徐长红所在地进行实地走访。
10月14日,山哥跟堂弟柘先生一起驱车到达三十公里外的村委,找到了村支书冯中禄书记,冯书记了解缘由后,立即安排李仕强副书记一起前往徐长红家,路上李副书记告诉山哥徐长红夫妇是村里的扶贫对象,家里生活非常困难。到了徐长红家才发现徐长红外出打工了,山哥在做了自我介绍并表达来意之后,徐长红的妻子周文珍说自己和丈夫当年在山西打工的时候确实把自己刚出生两天的孩子送给了一个工友,时间和地点都对上了,但是周文珍却并不知道养父母的名字。不确定名字就不能直接认定慧茹就是当年徐长红夫妇送养的孩子。
在仔细斟酌之后,山哥拿出孩子的照片,给周文珍以及其亲属看,看了照片之后,家人都说就是这个孩子没错,因为孩子长得太像妈妈了。妈妈握着照片,含着泪告诉山哥自己很愿意配合养家一起开导孩子,由于养家姓名没对上,山哥没有把孩子养父母的信息告诉周文珍,周文珍一再表示很确定孩子是自己的,为了确保无误,山哥还是决定等进一步了解确认之后再判断双方的亲属关系,由于当年送养的时候双方父母见过面,虽然时隔多年但万一养父母还记得徐长红夫妇的长相呢,但凡有一线希望,也要试试,于是山哥要了一张周文珍夫妻的照片,带回去给养父母辨认一下,周文珍也答应山哥和丈夫电话沟通之后会立即联系山哥。
第二天,山哥接到了徐长红打来的电话,由于徐长红使用的是老年手机,不能上网也不能微信,所以只能电话交流,虽然沟通困难,但是在电话里山哥还是再次和徐长红确认当年夫妇俩送养孩子的时间,地点等细节,对于志愿者关于养父母姓名的疑问,徐长红说当年自己是把孩子送给了由工友介绍的一对夫妻,亲生父母和养父母双方不是直接的同事关系,所以并不知道养父母的名字,只是给养父母留了自己老家的家庭住址和自己的名字。徐长红表示很希望能和养父母联系一下,自己也很愿意和养父母共同协助开导孩子,并随时欢迎孩子回家看看。
到现在为止,所有信息——送养时间,地点,包括亲生父母的家庭住址和父亲的名字都对上了,现在基本可以确认慧茹和徐长红的亲子关系,只是还差最后一步,如果养父母能认出亲生父母的样子,这个案例基本就可以确定了。
事不宜迟,山哥立即把照片发给龙凤,龙凤通过微信把照片发给了慧茹的养父母,养父母在看了徐长红夫妇照片之后立即说:“哎呀,我认出来了,这就是她(慧茹)的父母,他父母的模样没变,就是面相变老了点,我们确定这就是她父母。”
又一个孩子找到家了,龙凤高兴地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所有参与这个案例的志愿者。
兴奋过后,龙凤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立即把双方的联系方式互换,便于双方联系,现在双方父母已经通过电话联系上了,并且他们又再次核实了一遍当年送养的细节,最终信息全部吻合!!
编后记: 宝贝回家的每个成功案例都是全体志愿者以及各界爱心人士的功劳,是大家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结果,我们在这里,向每一位参与案例的志愿者致敬。许多志愿者默默无闻的做了很多工作,而在案例编写过程中,因编辑无法亲身参与案例,而案例的编写时间要求相对紧迫,难免会对案例的细节或参与的志愿者有所遗漏。为进一步完善总结的内容,确保案例能够真实还原寻找过程,如发现有遗漏或是偏差,欢迎了解和参与案例的志愿者随时提出修改意见,案例总结如有不妥,可随时与案例编辑或网站管理彤(2022399556)或者依依(539683555)联系,我们将随时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