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6岁女童李某佳被黑衣男子抱走后,已在东莞被寻回,犯罪嫌疑人也被抓获。此案再度引起深圳人关注:这几年到底有多少起拐卖儿童案?我们的孩子安全吗?昨日,深圳市检察院通报: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拐卖、拐骗儿童案共19件28人。检察官提醒市民:虽然网上也有不少关于抱小孩甚至抢小孩的传言,但至少就深圳而言,从近几年来的案件数据及案件情况来看,此类案件数量相对较少,市民不必恐慌。但从李某佳事件以及深圳发生的这些案例看,孩子们的安全需要全社会的保护。 晶报记者 吴欣 通讯员 汪林丰 拐卖儿童罪 最重可判死刑 据深圳市检察院通报: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拐卖儿童案14件21人,已提起公诉12件19人,作不起诉处理1件1人,还有1件1人正在审查起诉中。2014年以来,深圳检察机关还受理审查起诉拐骗儿童案8件10人,已提起公诉7件9人,作不起诉处理1件1人。 如何区分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深圳市检察院检察官介绍,如果是贪图钱财贩卖儿童牟利,应定为拐卖儿童罪;如果是为了收养或者使唤等,应定为拐骗儿童罪。但如果拐骗儿童是为了贩卖牟利,也应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据介绍,拐卖儿童罪恶性更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死刑;拐骗儿童罪的最高量刑是5年。 大多数系熟人作案 据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从深圳检察机关近年来起诉的拐卖儿童案来看,绝大部分孩子的家属在当时是知情、默许、甚至不少是由家属直接卖掉的。 如2013年底,经济困难的蒙某听说有一个人想收养小孩,于是就想将自己年仅3岁的亲孙女卖掉,并谎称是一个未婚妈妈不想抚养的小孩,谈妥转让费人民币5万元。有一天,趁儿子媳妇不在家,蒙某将孙女抱出交付,回家谎称不小心将孙女弄丢了。 后媳妇报警,警方经侦查后远赴山东终于将小孩解救出来。见事已败露的蒙某这才向警方自首,媳妇也对其予以了谅解。2014年,经宝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蒙某以拐卖儿童罪获刑两年。 还有的孩子亲生父母未婚生育,或婚外生育,或存在经济困难、超生严重等情况,产生了将孩子找人抚养并索要营养费的想法。结果卖方、介绍人等均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刑责。 陌生人 趁家长不备抱走小孩 检方介绍,除了案情尚未披露的李某佳事件外,近年来,深圳也发生过几宗陌生人趁家长不备抱走小孩的案件,这也提醒家长们看管孩子时要多加防范。 如2015年9月,被告人柴某在光明新区见被害人带着两名女婴,便上前搭讪,并冒充邻居混熟后,乘被害人不注意抱走一个小孩,并退掉自己的租房,想将小孩带回老家自己抚养。 十几个小时后,警方就将柴某抓获并解救出女婴。经宝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柴某以拐骗儿童罪获刑1年6个月。 2016年初,一位母亲带着4岁多的小孩在龙华街道一菜市场买菜,小孩独自玩耍时,被路边两夫妻以买棒棒糖为由骗到了罗湖火车站,并辗转带到了四川农村的老家。 多日后孩子被警方解救,两夫妻也被警方以拐卖儿童罪刑事拘留。由于并不能充分证明该两夫妻是想贩卖牟利,且其膝下无孩,坚称是想自己抚养,最终检方改以拐骗儿童罪提起公诉,该二人均获刑2年。http://gd.qq.com/a/20160921/0107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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