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讯“发现孩子遗失,不需要等待24小时,请立刻报警!”内蒙古公安厅刑侦总队大要案支队长张骞介绍道,早在2009年4月,公安部开展全国“打拐”专项行动之初,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就要求:儿童失踪后家长到公安机关报案的,要及时受理。“公安部从来没有规定过拐卖案件立案要等24小时之后!” 6月1日上午,内蒙古公安厅打拐办、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共同举办的“关爱儿童反对拐卖”活动在呼和浩特大召广场举行。活动现场,内蒙古公安厅打拐办不仅向现场观众宣传反拐知识,还向到场群众发放预防拐卖宣传手册。 记者从活动现场获悉,2014年至2015年,内蒙古共立各类拐卖案件163起,破获165起,其中破获拐卖儿童案件30起,破获拐卖妇女案件41起,收买妇女儿童案件4起,组织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89起,组织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案1起。共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77人。(内新) http://difang.gmw.cn/newspaper/2016-06/06/content_113019113.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