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骗子也是很聪明的,为了不暴漏自己还知道伪装,六一前夕,一条“新乡3岁男童被拐骗”的消息,刷爆了朋友圈。新乡警方经过12个小时的不懈努力,与案发当晚将40岁的女嫌犯刘某某抓获,使得被拐骗的3岁儿童连宏某被成功解救。中金网6月1日
机智的哥手机拍下嫌犯清晰照
“不好了,俺的孙子不见了!”5月30日上午10点10分,在新乡辉县市某花园小区内,市民连先生报警称,自己在地下室干活,3岁孙子跑了上去,和一个陌生中年女子一块玩耍。过了20多分钟,听见孙子的喊叫,赶紧上去,四处寻找却不见孩子的踪影。辉县警方立即成立专案小组,全力展开案件侦破工作。
民警侦查发现,拐骗3岁连宏某后,嫌疑女子乘坐出租车逃离现场,于是迅速对辉县市各出租车公司的车辆进行全面走访摸排,并掌握到一条重要信息:当天上午9时50分,一名的哥曾在案发现场附近拉了一名女子和疑似走失儿童,二人后来在灶君庙汽车站下车。
“这名中年女子带孩子上车后,有些异样,孩子不停地哭泣,可是她显得束手无措,不像孩子熟悉的亲属。”民警介绍,的哥察觉异样之后,悄悄用手机拍下了女嫌犯的清晰侧面照。
一居民家中发现疑似被拐骗儿童的上衣
专案组民警迅速赶赴灶君庙汽车站进行追击,遗憾的是嫌疑女子和疑似走失儿童已乘坐大巴车赶往新乡。警方通过微信及时将被拐骗儿童体征和嫌疑人特征、悬赏通告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各界进行发布。
经过大量走访摸排,民警发现,当天下午,嫌疑女子从辉县来到新乡,在南高村下车后不知去向,很可能就在附近居住,民警立即对南高村周边区域展开地毯式走访摸排。
功夫不负有心人。当晚7时许,专案组民警终于在附近居民程某某家中发现了疑似被拐骗儿童的上衣。
经进一步调查确认,嫌疑女子刘某某系程某某的妻子,40岁,无子女,平日在一家蛋糕店上班,无犯罪前科。经进一步突审,程某某交代妻子上午到辉县走亲戚后不知去向。
染白头发扮成了“老太太”
当晚10时30分,专案组民警在嫌疑人刘某某返回居住地途中,在其住地外围将其成功抓获,被拐骗儿童连宏某被当场安全解救,并连夜被安全护送至家中。
“她几次从眼前过,都不敢相信‘老太太’竟然会是她?太会伪装了!”据民警介绍,嫌犯反侦察意识强,可能已知道警方正在追查她,于是“改头换面”,将自己的披肩黑发剪短并染成了白发,40岁左右变成了60多岁,像个老太太。嫌犯还为男童换了一套女童装。
目前,被拐儿童连宏某身体、精神状况良好,嫌犯刘某某已被刑事拘留,她的作案动机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会对提供重要线索的的哥进行奖励。
拐骗儿童罪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1、犯罪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侵犯的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所谓拐骗,即指使用欺骗,引诱等方法将儿童弄走,使之脱离家庭和监护人.
3、在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犯罪的目的大多是为了收养,有的也可能是供自己使唤,奴役.
拐骗儿童罪的认定是什么
(一)、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 两者有相似之处:对象都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都主要使用蒙骗、利诱手段。
但二者有严格区别:拐骗儿童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收养或使唤、奴役等等,拐卖儿童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贩卖牟利;因此,行为人是否具有出卖的目的,是区分两罪的关键。
(二)、拐骗儿童罪与绑架罪
两者也有相同之处。
但后者是拐骗他人作为人质,用以向其家长、监护人、亲属等人勒索钱财或实现其他不法要求,二者的性质与危害存在很大区别。
拐骗儿童后产生出卖或勒赎目的,进而出卖儿童或者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对儿童进行实力支配以勒索钱财的,应分别认定为拐卖儿童罪或绑架罪,与拐骗儿童罪实行并罚。
根据第262条规定,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拐骗儿童罪的处罚规定有哪些
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收养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量刑时,对于多次拐骗儿童的;对被拐骗儿童有奴役、虐待情节的;对被拐骗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对造成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忧虑成疾或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均应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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