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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新闻] 请大家帮两岁女娃找父母!走失一夜了,竟没人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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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6-5-1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战士 于 2016-5-8 08:16 编辑

4月30日晚7点40分左右,南京锁金村派出所根据群众报警,在锁金东路发现一名两岁左右、南京口音的走失女童。目前全市警方仍未接到相关报警信息。现代快报记者刚刚致电锁金村派出所,截止到目前,娃家长还没找到。
http://news.sina.com.cn/o/2016-05-01/doc-ifxrtvtp18319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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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战士 发表于 2016-5-1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寻人启事】这么可爱的女孩,怎么被遗弃了吗?
4月30日晚7:40,南京锁金村派出所根据群众报警,在锁金东路发现一名两岁左右的走失女童。目前全市警方仍未接到相关报警信息。
  (据警方最新更正,孩子没有南京口音)
  孩子的照片如下
  汇总目前信息,女孩儿特征为:
  1、走失时间为4月30号晚,发现地点在锁金东路
  2、女孩为两岁左右(更正没有南京口音)
  3、女孩身着红白条纹相间的马甲,粉红色运动裤与鞋子
  本台记者采访了解到,昨晚7点47分,南京市锁金村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锁金东路西口发现一名2岁左右的女童,孩子哭得很伤心,口中一直念叨着“要找妈妈”。南京市锁金村派出所教导员王顺祁第一时间接过孩子,想方设法向她打听“在哪走丢、要找谁”,可年幼的孩子明确受到惊吓过度,无法透露出任何有效信息。
  据发现孩子的沈女士介绍,昨晚7点40左右,她一开始看到孩子的是在锁金村第二小学门口,她看到有一个孩子在自家店门口经过,见孩子长相可爱,她就上前询问“宝宝,你爸爸妈妈呢?”不料,沈女士的询问惹得孩子大哭起来,孩子一边哭着喊妈妈,一边往前走,沈女士见孩子身边没有大人,出于担心,她叫来顾先生和朱先生帮忙。顾先生说,当时,他正和好友朱先生在附近散步,见到这个孩子像是和家人走丢了,顾先生赶紧报了警。
  后来,顾先生和朱先生共同把孩子送到了派出所。顾先生回忆“当时孩子一直哭着要妈妈,哭了很久。后来,我和民警买来饮料和糖果,孩子才好不容易给哄睡着。”昨天晚上,朱先生一直陪伴在孩子身边,他用手机播放动画片,孩子才止住哭闹,朱先生说,孩子昨晚一直睡不安稳,只在大人怀里睡了几个小时。两人照顾孩子到凌晨两点多,后来孩子是抱着睡着了才离开。
  来听本台记者独家专访南京市锁金村派出所教导员王顺祁的录音:
  王顺祁介绍,夜里孩子睡在他的值班室,早晨7点就醒了,夜里有小的抽搐,估计是紧张。王顺祁估计孩子在二十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之间,不怎么吃米饭,早上吃了半碗稀饭,一小盒酸奶,中午顾先生把烧好的饭菜送过来,孩子也不怎么吃,就是现在开始粘上他了。
  看到陌生人会害怕,要王叔叔哄,始终坐在他的腿上,一刻也不能分开,有时会搂着他脖子撒娇。
  今天也有很多热心市民前来看望孩子。南京市未保中心贾玲玲今早给孩子送去了换洗衣服,她说孩子因为受到惊吓,谁也不要,现在只信任派出所的教导员。
  除了常规查找工作之外,派出所立即想到借助于媒体的力量把走失孩子的消息扩散出去,以希望孩子家长尽快看到,接走孩子。可至今过去19个小时,别说孩子的家长上门,甚至连有效信息都少得可怜。昨天夜里接了几百个询问电话,但孩子的父母仍未找到。
  最新消息!女孩的外套被找到了!
  今天中午,本台记者今天中午独家采访玄武公安分局,了解得知昨晚民警连夜开展工作,进行走访调查。在附近的小花园里,找到了小朋友的外套。有热心群众反映,说之前有疑似家长把小朋友带过去放在那里,随后离去。综合有关情况,考虑女童系被遗弃。民警会进一步做好下面的工作,为大家提供最新动态!
  警方表示,如果孩子父母迟迟不出现,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只能暂时被送到儿童福利院暂时寄养。
  南京市未保中心提出,他们愿意暂时收养这个孩子,也有众多好心人表示他们愿意收养孩子。虽然社会对孩子给予了最大限度的温暖和善意,但“回家”,始终才是孩子最好的归宿。
  目前,警方与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正在全力寻找女孩儿的回家之路!
  警方请女童家长和知情者尽快与值班民警联系。
  联系电话:025—84421180
请各位微友转发下,如果发现了女童的家人麻烦提醒告知他们,期待孩子能早日与家人团聚。
http://news.gmw.cn/2016-05/01/content_19923400.htm


河北悠闲 发表于 2016-5-3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全城帮2岁女童寻父母续:警方确认女童系被遗弃

龙虎网讯  还记得昨天南京警方发帖、全城的热心人都在帮她寻找父母的2岁女童吗?目前,女童在街头被好心人“捡到”的时间早已经超过30个小时,今天,南京警方确认,他们通过调查,已经基本认定女童系被遗弃。

南京锁金村派出所王顺祁告诉记者:“小朋友跟父母走失的时间早已经超过30个小时。我们现在公布的这个消息,会让所有期待最好结果的网友感到心酸。”

玄武警方通过调查,已经基本认定这个孩子是被遗弃的。

警方提供了3个证据:首先,孩子走失超过30小时,无人报警。这是不符合常理的;第二,在当初找到孩子的现场一个角落里,警方发现了一个奶瓶和两件外套,其中一件和孩子身上的粉红色带边条纹裤子是一套的,孩子也指着衣服说,那是她的,但除了这几样东西,没有发现其他有价值的信息;第三:通过排查视频监控,发现这个孩子是由两个人带到现场的。把孩子留下来后,这两人随后离开。

警方表示,视频监控中的两人已经涉嫌遗弃。 目前,玄武警方正在进一步排查寻找这两人。警方也希望孩子的家长能够尽快把孩子接回家。派出所值班电话:025-84421180。(记者叶真杨丽)


http://news.longhoo.net/2016/njxw_0502/114894.html?_t_t_t=0.5299714379943907

安徽黑土 发表于 2016-5-5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京走失女童父亲涉嫌遗弃罪被刑拘,母亲被取保候审


从“意外走失”到故意被遗弃的女童

这两天,“帮女童找爸妈”的消息持续在网络、微信上刷屏。一个小女孩从“意外走失”到故意被遗弃牵动了南京警方和无数网民的心。南京玄武警方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跋涉千余公里,终于在距女童被遗弃70个小时后,在江西某地找到了孩子的父母。面对民警,孩子的父母痛哭流涕,用他们的眼泪表达对自己行为的忏悔。他们说,之所以把孩子遗弃,是因为之前已经生了三个了,这个实在养不起了。昨天10点半,记者从警方处获悉,女童的父亲已被刑拘。  

南京警方出手,谜团一一揭开

孩子父母是怎么找到的?

南京警方远赴江西摸排走访


确认孩子是被人遗弃的以后,南京玄武公安分局局长冯甦高度重视,当即要求派出所和刑警大队全力侦办此案。经过调取大量监控,警方发现,案发当天孩子是被一辆江西牌照车辆送到南京的,司机为一名男性。通过追查当时遗弃孩子的车辆,5月2日晚上,办案民警连夜赶往江西某地。

5月3日早上,民警赶到目的地后,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确认了遗弃孩子的年轻女子和驾车男子的身份,但不知道他们的具体住址。于是,民警采用了最原始的方法,摸排走访,开始在当地寻找遗弃孩子的车辆和人员。由于相关线索很少,民警在当地冒着大太阳,走遍了所有可能的街巷,始终没有发现遗弃车辆。

直到5月3日傍晚,警方还是没有找到遗弃孩子的人和车辆的具体位置。这时,民警调整了思路,继续寻找相关人员的关系人。直到晚上,警方终于得到了驾车男子的联系方式。随后,当地民警假扮快递员给该男子打电话,最终确认其具体地址。当晚6点左右,民警将驾车男子找到。面对民警,男子当即交代,自己正是孩子的父亲。在其指引下,民警又找到了当天遗弃孩子的年轻女子,她正是孩子的母亲。

孩子今年究竟多大了?

娟娟今年刚满两周岁


面对找上门的南京民警,夫妻俩痛哭流涕忏悔自己的行为。情绪平静下来之后,他们讲述了事情的原因。据孩子父母介绍,他们都是江西人,平时在老家工作。孩子娟娟是2014年3月出生的,今年刚满两周岁,平时一直都是由奶奶带着在外地照顾。因为工作原因,他们和孩子聚少离多。孩子身体挺健康,但可能是因为父母经常不在身边,所以和其他孩子相比,娟娟不怎么说话。说到遗弃孩子的动机,娟娟的母亲止不住自己的泪水,“实在没有办法”。

父母为何要遗弃孩子?

之前已有3个孩子,感觉实在养不起了


原来,在娟娟之前,她已经有了三个孩子,第四个孩子的出生,给她和孩子的爸爸带来了无穷的压力。因为自己一个人带不过来,所以她才会让孩子的奶奶带,自己忍受母女离别的痛苦。然而,随着年纪越来越大,孩子的奶奶对照顾孩子也显得力不从心。“再加上要供四个孩子生活,我们的收入真的难以支撑。”娟娟爸爸说。

于是,在经过痛苦的抉择后,孩子父母决定将娟娟遗弃。4月30日,娟娟父母开车接上娟娟和她的奶奶然后来到南京。“我们希望在南京这个大城市孩子能遇到好心人,给她更好的生活。”他说。经过多番考虑,他们最终选择在居民密集的锁金村将孩子遗弃。

孩子未来将怎么生活?

父母认错,愿意将孩子带回家好好抚养


警方表示,娟娟父母的行为涉嫌遗弃。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有相关规定,虐待家庭成员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行为可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据此,警方将在充分调查、收集证据的基础上,视情节对遗弃人依法处理。同时,警方根据法律程序,已经给娟娟和其父母进行DNA鉴定,以确认双方关系。

在回南京的车上,娟娟父母表示,他们愿意将孩子带回家好好抚养,以弥补之前犯下的错误。对此,警方正跟民政部门沟通,由民政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处理孩子与其父母的交接及相应的后续监督、回访和反馈,最大程度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娟娟系化名)


昨夜最新消息:女童父亲已被刑拘

昨晚10点半,南京玄武警方向记者通报了该案的最新进展:

1、根据法律程序,警方已经给娟娟和其父母进行DNA鉴定。通过检测,双方血样符合亲缘关系。

2、警方认为该案已涉嫌遗弃犯罪,依法决定对女童父、母分别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3、对于女童的安置监护权问题,将由民政部门会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进行调查评估后,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465019
 楼主| 战士 发表于 2016-5-8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两岁女童走失续 苏赣两地民政部门将面谈孩子去留

娟娟现在还是念着妈妈现代快报记者赵杰摄

  《两岁女童走失,南京警方发帖全城寻找其父母》后续报道

  被遗弃的两岁女童娟娟(化名)还在儿童福利院中生活,亲生父母则已被警方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他们的监护权会被剥夺吗?未来孩子该如何安置?昨天傍晚,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将联系江西当地的民政局,准备当面商谈。

  现代快报记者项凤华丁晟陶维洲

  娟娟不太爱吃饭,还是念着妈妈

  昨天上午,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保育科副科长谢君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娟娟的健康状况很好。“一早就睡下了,第二天上午10点才起床。”谢君说,经过两天适应,孩子比刚入院时的状况又好了许多。

  现在,谢君最担心的就是孩子不肯吃饭的问题了。她说,“孩子送来的时候就是肌酐偏低,可能就是被丢以后没有好好吃饭的原因。昨天晚上,我们的保育员阿姨就特别为她准备了小馄饨,娟娟一口气吃了七八个。”但其他的食物,娟娟一概都不感兴趣。为了让孩子能多吃点东西,保育员去超市买了一大包的各色点心,希望能买到合她口味的食物,但她一个都没有选中。

  闲暇的时候,娟娟就盯着电视看动画片,常常一个下午也不说什么话。“如果有陌生人想要抱她,她的第一反应还是哭着要找妈妈,”谢君说,娟娟特别依赖隔离观察室的保育员王阿姨。王阿姨照顾她的时候,娟娟也常常叫她妈妈——沉默又有些内向的娟娟,心里还是念着妈妈。

  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孩子的父母找到了之后,前来咨询领养事宜的市民就比前一天少了一大半。

  如何安置孩子?

  南京玄武区民政局将发函,请江西当地民政局来商谈

  玄武警方此前表示,娟娟父母的行为已涉嫌遗弃犯罪,依法决定对女童父母分别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在这期间,娟娟可以暂住在儿童福利院,生活方面得到很好的照顾。”玄武区民政局副局长吴成林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本月起实施,娟娟成为第一个救助对象。按照条例规定,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遭受其监护人侵害的,或者监护人失踪、死亡以及被拘留、逮捕、强制戒毒的,市、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协调相关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系其户籍地相关部门,处理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问题。

  “我们玄武区是事发地,江西是户籍地,为此,玄武民政局将发函给江西当地民政局,做个情况通报,并请他们到南京当面谈孩子后期的保障工作,包括孩子的安置以及解决今后的生活问题,还有后续监管等。”吴成林说。

  监护权会被剥夺吗?

  父母已表示悔过,根据相关规定,被剥夺的可能性不大

  两岁女童的未来,网友和社会各界更为关心。有网友发帖称,孩子还是不要回去了,在南京,给她找个好的家庭。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章茜律师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根据司法实践经验一般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等等。“本案中女童属于被父母故意遗弃,但由于有好心人及时救助,所以未受到人身伤害。”

  吴成林表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目前来看,女童父母表示悔过,所以根据相关规定,剥夺其监护权的可能性不大。

  如果确实无力抚养呢?

  可以走合法的送养程序,而不是遗弃

  “如果孩子就这么让这对父母带回去,我们也不放心,因此我们将协调当地民政部门,对这个家庭给予更多关注,确保不再出现这样的悲剧。”吴成林说,这几天,民政部门也会向这对父母宣传有关抚养和送养政策,如果真的有困难,孩子实在是养不下去了,可以走合法的送养程序,而不是遗弃,遗弃行为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民政部专门出台过《关于规范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社会散居孤儿收养工作的意见》,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由生父母作为送养人。生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由被收养人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

  送养人可以向民政部门提出送养意愿。民政部门可以委托社会福利机构代为接收送养意愿。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必须送养的,应提交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

  吴成林表示,把“一切为了孩子”的要求贯穿于收养工作始终,让儿童回归家庭,得到父母的关爱和良好的教育。

http://news.dahe.cn/2016/05-08/106821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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