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IN PAGE 1月27日,拐卖缅甸籍妇女16人,获利292300元的涉外的拐卖妇女案在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一审开庭审理,吉二圈、阿妞(自报名、缅甸籍)、姚国恩、米米A(缅甸籍)、党林双五名被告人同堂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吉二圈等人在2004年至2009年期间,通过与“云南大妈”(已另案处理)联系,先后14次从云南昆明等地将觉因辛等16名缅甸籍的女子(均已解救)拐卖至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西华县、淮阳县等地,卖给当地农民做妻子,获利292300元,除了支付“云南大妈”费用外,其余款项均由几人伙分。后被拐卖的缅籍女子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后,该五名案犯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吉二圈等五人拐卖妇女三人以上,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拐卖妇女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吉二圈等五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基本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和被害人带来的危害,表示悔恨。
由于该案涉及两名缅籍被告人,案情重大、复杂,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