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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防拐知识、提高防拐意识”主题宣传活动在省城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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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晴 发表于 2010-1-27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云晴 于 2010-1-27 22:58 编辑

“普及防拐知识、提高防拐意识”主题宣传活动在省城全面展开
            发布时间:2010年1月27日     新闻作者:许擎   新闻来源:政治部宣传处
    1月23日,由省公安厅刑警总队联合省妇联、民政厅、西宁市公安局和青海省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共同开展的“普及防拐知识、提高防拐意识”宣传活动在中心广场举行。

    近年来,我省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厅党委指示要求,立足本职工作,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逐步建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长效机制,侦破了一批拐卖儿童、妇女案件,抓获了一批拐卖儿童、妇女的犯罪嫌疑人,解救、安置了一批被拐卖儿童、妇女,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上午11时,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和西宁市的刑侦、治安民警在中心广场休闲区悬挂横幅、布置展板、发放防拐骗传单,向过往群众宣传法律知识,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互动交流,收集相关线索,回答咨询提问。宣传活动吸引了大量群众驻足观看,不少热心的群众还主动带着孩子加入到发放宣传资料的队伍中来。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谦,厅刑警总队总队长马新以及西宁市公安局、省妇联、民政厅、青海省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的有关领导亲临活动现场,与广大群众一起进行“普及防拐知识、提高防拐意识” 切实维护儿童、妇女合法权益万人签名活动,将活动现场的气氛推向了高潮。
                                                                                                                                                     责任编辑:闻莉莉
新闻地址:http://www.qhga.gov.cn/news.php?id=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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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云晴 发表于 2010-1-27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宝贝回家”期待您的参与若发现线索请告知青海QQ群  
  本报讯(记者 王璐 )在省城大街小巷,有这么一群人———他们每天通过网络平台,协助全国寻亲家庭寻找孩子,帮助流浪儿童找到回家的路。他们就是公益性网站“宝贝回家”青海QQ群的志愿者。
  1月23日,青海QQ群的群主“苍狼”告诉记者,为了坚持网站的公益性,网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也许一个电话或者一个帖子就能让失散多年的家庭团聚。“宝贝回家”寻子网(www.baobeihuijia.com),是为寻找16周岁以下的失踪少年儿童以及帮助流浪、乞讨、卖艺等不能回家的孩子而建立的免费网站。由来自吉林省通化市的秦艳友、张宝艳夫妇于2007年4月创建,目前,我省已建立了一个由三十余名志愿者参与的寻亲QQ群。
  进入“宝贝回家”网站后,就可以看到走失、流浪儿童的相关资料,这些信息汇总到网站数据库,由志愿者进行资料对比,发现相符信息会马上通知求助人认证。同时,网站免费登载各种寻人信息,再让志愿者转到各大网站,让更多的人看到并提供线索。

新闻地址:http://epaper.tibet3.com/xhdsb/html/2010-01/26/content_655454.htm
 楼主| 云晴 发表于 2010-1-30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省开展“普及防拐知识、提高防拐意识”宣传活动

  
http://www.qhnews.com   青海人民广播电台  2010-01-25 14:15  

  
  青海新闻网讯 1月23号,省公安厅刑警总队联合省妇联、省民政厅、青海省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在西宁市中心广场开展了“普及防拐知识、提高防拐意识”宣传活动。

  1998年,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按照厅党委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我省成立了打击拐卖儿童、妇女办公室,组织专人办案。2009年打拐办联合31个成员单位制订了《青海省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单位的责任义务。2000年以来,打拐办督导全省刑侦部门侦破了一批拐卖儿童、妇女案件,抓获了一批拐卖儿童、妇女的犯罪嫌疑人,解救、安置了一批被拐卖儿童、妇女,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让更多的拐卖儿童找到父母,打拐办充分发挥DNA检验技术,增加了打拐工作中的科技含量,开展了应用全国联网、远程比对查找被拐卖儿童的工作。2009年12月,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协同省妇联、省民政厅等部门深入到西宁市儿童福利院进行了调研,对福利院中来历不明的儿童一一进行甄别,并现场进行了采血工作。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公安部、全国妇联、民政部等部门预防和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活动,积极救助、妥善安置被解救儿童、妇女,切实维护儿童、妇女合法权益的指示精神,我省将通过广泛宣传并在打拐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建立预防、打击、救助、康复和发展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拐卖儿童、妇女犯罪活动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被拐卖儿童、妇女的身心伤害。(作者:李静)

新闻地址:http://www.qhnews.com/index/system/2010/01/25/010051123.shtml
先生 发表于 2010-1-30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不晓得电台也来记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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