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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出没3天 “亲戚”抱走新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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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卡o圭 发表于 2010-1-19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飘忽不定 于 2010-1-26 09:07 编辑 □自称“亲戚”的女子:孩子的祖祖快要去世,抱走3天就还回来

  □主治医生:她每天都来看这婴儿,我一直以为她是孩子的亲戚

  本月13日,来自彭州的一对夫妻将一名患病的新生儿送到武侯区第五人民医院治疗。但就在15日上午,夫妻俩再度前往医院,却惊讶地发现孩子不见了。医护人员也很惊诧:“不是你们的亲戚来抱走了么?”调取监控一看,什么亲戚?这对夫妻压根儿不认识……

  住院的新生儿失踪

  新生儿系男婴,生于1月6日,由于肚脐眼化脓,本月13日住进该院的新生儿科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睡在小小的暖箱中,也不需要监护陪伴,夫妻俩便每天到医院里去隔着玻璃看看他。15日上午10时50分,夫妻俩再度前往,但敲开重症监护室的门,他们惊呆了:婴儿不在暖箱中。妻子何清蓉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她发疯般询问医生和护士:“孩子去哪了?”

  新生儿科的主治医生陈泽敏一听夫妻俩说孩子没了,还以为他俩开玩笑,见夫妻俩慌得没了神,她却错愕了:“你们的亲戚不是刚刚来抱起走了吗?!”“亲戚?哪个亲戚?我们没有亲戚来这里啊。”夫妻俩听得一头雾水,他们意识到:有人冒充亲戚前来抱走了婴儿。

  “亲戚”抱走婴儿

  陈泽敏医生清楚记得,就在20分钟前,一名女子前来抱走了婴儿。她30来岁,身高约1.6米,身穿黑色羽绒服,皮肤白皙,头发盘着,哭着对陈医生说:“孩子的祖祖快要去世,想见孩子最后一面,先把孩子接回去,过两天再送回来。”陈医生想到娃娃的出院手续都没办,也就同意了。女子走之前还问孩子的医药费够不够,并交了500元钱,留下电话。

  “之所以让她抱走娃娃,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我看她面熟得很。”陈医生说,当时这女子来她就认出,此人自13日该婴儿入住后,就经常在新生儿科出没,每天都会好几次来看这婴儿,还给娃娃买了两套新衣服。因为这,陈医生一直以为她是孩子的亲戚。

  承诺3天抱回 至今未归

  如今一听何清蓉夫妻说那根本不是什么亲戚,陈医生知道事情麻烦了,她立即让护士长给那女子打电话,假称“孩子的疫苗还没打,赶紧回来。”但十多分钟后,那女子却回了一条短信:“给我三天,老人看了就回,我保证!”大家再次打过去时,手机已关机。

  昨天正是约定三天时间的最后一天,但那女子却一直没有出现。

  早在15日发现“亲戚”抱走婴儿后,医生和夫妻俩都报了警。调取医院监控录像时,医护人员指认了那名抱走婴儿的女子,但录像上看不出她抱着孩子。而这女子,何清蓉夫妻的确不认识。

  娃娃系抱养

  亲生父母称“没抱过”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婴儿并非何清蓉亲生,而是她抱养的。她38岁,与丈夫结婚多年却没有生育,夫妻俩一直想领养一个。经人介绍认识了簇桥男子彭刚,彭刚的妻子怀孕了,但夫妻俩不想要这个娃娃,正想将娃娃送人。双方谈妥后,本月6日彭妻生下一个儿子,何清蓉夫妻便前往将孩子抱走,并付了8800元“营养费”给彭刚夫妻。

  夫妻俩才抱了一个星期,就发现娃娃病了,于是送到医院,娃娃的领养手续都还没来得及办。

  会不会是彭家人后悔了,想抱回孩子呢?记者联系上彭刚,他说自己对娃娃失踪一事也很惊讶,他们没有去抱过孩子。

  医院:

  等警方调查 不逃避责任

  武侯区第五医院的副院长赵刚说,医院正接受警方调查,相关监控录像都交给了警方,等警方结果出来后,医院会承担该承担的责任。

  律师说法:

  没确认“亲戚”身份 医生要担责

  四川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宏认为,医院方面应该对孩子失踪一事承担一定的责任,会发生这种事,说明院方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医生在没有确认那女子是否真是孩子亲戚的情况下,就任由女子将新生儿抱走,医生要承担相应责任。见习记者 陈悦 摄影 李豫龙

  新闻链接

  医院偷婴儿 女子被判两年

  去年7月4日,武侯区第三人民医院产科病房内一名新生婴儿离奇失踪。他的父母文大林和廖国琴急忙拨打110报警。簇桥派出所民警随后在医院的配合下调取了监控录像,录像中一名“孕妇”怀抱婴儿走出医院大门。文大林认出这婴儿正是自己的儿子。

  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在簇桥文昌村1组找到了那名“孕妇”。原来,她的大肚子是假的,目的是方便进产房偷婴儿。民警将其挡获,并在同村一村民家中找到失踪的婴儿。

  武侯检方审查案件后,以涉嫌拐骗儿童罪对女子提起公诉。在法院审理该案时,装孕妇偷婴儿的熊春花交代,她是江西人,31岁,2008年9月她怀上了男友的孩子,两人准备结婚,但不幸的是孩子意外流产。她为了蒙骗男友,便将纱布和毛巾绑在腰间装怀孕,然后偷个婴儿向男友谎称是自己所生。去年10月13日,武侯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由于婴儿最终被找回,熊春花又主动认罪,法院决定酌情从轻判决,以犯拐骗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记者 袁钲钲)

http://news.sina.com.cn/o/2010-01-19/053016954513s.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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