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伊德(左)和弟弟纳维德在店里修轮胎。
2009年10月31日,鲁伊德在上学前做家庭作业。
姐姐萨迪亚在发动机旁暖手。新华社发
国际儿童日来临之际,联合国儿童基金会19日发布《世界儿童状况》特别报告,回顾《儿童权利公约》通过20年来在全球范围取得的成果以及面临挑战。
报告说,公约实施以来,有更多儿童免受死亡威胁、得到教育机会,但全球仍有约10亿名儿童缺乏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服务。
成果显著
这份报告中写道,过去20年来,超过70个国家把《儿童权利公约》条款相关规定纳入国家立法,保护儿童的意识和行动取得进展。报告中列举20年来全球范围在保护儿童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果:
5岁以下儿童死亡人数由1990年约1250万名,降至2008年约880万名,即这期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低了28%;1990年至2006年,全球共有约16亿人用水情况得到改善;世界各地约84%的小学适龄儿童如今正在学校接受教育,小学入学性别差距正在缩小;儿童在防治艾滋病方面不再遭到忽视;采取重要措施保护儿童不沦为儿童兵、不被拐卖成为童妓或从事苦役式的家务劳动。
挑战犹存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说,虽然成绩显著,但一些问题不可忽视,保护儿童权利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报告中写道,眼下平均每天有超过2.4万名5岁以下儿童死亡,其中多数死亡本可避免;每年约有5亿至15亿名儿童遭受暴力侵害;约1.5亿名5至14岁儿童沦为童工;在非洲和亚洲一些地区,数以百万计儿童缺乏健康保护、充足营养、教育机会、洁净用水以及医疗设施等。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执行主任维尼曼说:“现在仍有儿童因肺炎、疟疾、麻疹和营养不良等本可预防的原因死亡。”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警告,气候变化、人口迁移以及经济衰退将对保护儿童权利形成挑战。“这些震荡的后果将构成真正威胁,影响几代人,在未来数十年损害为提升儿童权利所作努力,”报告写道。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呼吁各国为权利受威胁的儿童构建保护环境。“为让公约中的构想对每个孩子来说成为现实,它必须成为每个人的指导准则。”
张旌(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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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权利公约》
《儿童权利公约》于1989年11月20日获得联合国大会通过,是第一部有关保障儿童权利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性约定。目前《公约》已获得193个国家的批准,是世界上最广为接受的公约之一。
《儿童权利公约》共有54项条款。根据《公约》,凡18周岁以下者均为儿童,除非各国或地区法律有不同的定义。《公约》规定了世界各地所有儿童应该享有的数十种权利,其中包括最基本的生存权、全面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全面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权利。《公约》还确立了4项基本原则:无歧视、儿童利益最大化、生存和发展权以及尊重儿童的想法。
《公约》通过确立卫生保健、教育以及法律、公民和社会服务等多方面的标准来保护儿童的上述权利,明确了国际社会在儿童工作领域的目标和努力方向。
11月20日成为“国际儿童日”。从1990年开始,联合国每年在11月20日为“国际儿童日”以及纪念《儿童权利公约》通过而举办活动。(据新华社)
阿富汗
修轮胎养家的三兄妹
12岁的鲁伊德、11岁的纳维德和9岁的阿斯玛是三个普通的阿富汗孩子,却养活着一个有12名成员的大家庭。他们三兄妹在阿富汗首都喀布尔的路边修理轮胎,赚取微薄的收入。由于经济贫困和父亲久病,他们不得不早早挣钱养家。
哥哥鲁伊德上五年级,他说他们每天可以挣100到150阿富汗尼(约合2至3美元)。为了活命,他们经常吃附近检查站的警察丢弃的食物。妹妹阿斯玛接替了13岁的姐姐萨迪亚在店里帮忙,因为按照阿富汗的习俗,年轻妇女不得出门工作。
谈到生活的不易,鲁伊德说,老师们经常惩罚他们,因为他和弟弟有时会迟到。他向往稳定、安宁的生活,可同时也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