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我在这里做一个简要的答复。
咱们志愿者目前工作的方式和内容有很多,到街头拍摄流浪乞讨卖艺卖花儿童只是咱们工作步骤中的一环,也是很重要的一环。我们把照片、文字等资料采集后返回网站,我们有专门的志愿者工作组织负责进行网络登记推广,信息资料对比等工作。这个还是咱们的主要工作方式。
由于目前全国掀起的打拐浪潮,我们可以借着这个东风把工作进一步开展下去。但不同的地域环境和公务警务作风不同。比如“应该举报给公安部门,把那些孩子先抓起来,”这个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是有一定的难度的,不同的地域官方支持的力度不同。在报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措辞,不要报“被拐卖”、“疑似拐卖”这类的话语,说实话,实践中这类词语往往给我们带来麻烦。报警就直接报有行乞儿童。如果对方拒绝接警请记录对方警号。
而惩治那些主动把孩子出租出去行乞的家长,这个就需要我们大家加大呼声,争取到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从立法角度出发。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很有意思”的法规(说实话我都搞不好是不是法律)。而刑法对于人口拐卖和解救等问题还相互矛盾,所以就算官方想进行惩治都有困难。
不管怎样,我们作为志愿者都要尽量的收集线索,提示身边的人提供警惕性,呼吁官方提高对儿童盗拐抢现象的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