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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亲线索] (江西)首批14名儿童信息录入寻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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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思雨 发表于 2015-9-22 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河北悠闲 于 2015-9-22 10:43 编辑

近日,由民政部开发的“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面向社会公开运行,供社会公众查询。9月21日,记者登录该平台发现,包括江西在内的多个省份将286名现有打拐解救儿童信息录入该平台。截至21日17时,网站访问量已达350多万次。据悉,民政部将督促各地尽快将现有打拐解救儿童信息全部录入,让更多被救儿童寻找到亲生父母。

上寻亲平台找获救儿童

“代三军,男,8岁,五官端正,四肢健全,接收时着灰色皮夹克,灯芯绒裤子,黑色雨靴。接收日期:2014年3月7日。”记者发现,该平台上有孩子的肖像照、姓名、被拐卖地、所在福利机构、联系方式、解救时年龄等信息。

截至21日17时,我省已在“全国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平台”录入14名打拐解救儿童的相关信息。位于南昌市顺外路的梦源福利院是接收这批孩子的代养中心之一,该院负责人介绍,救助管理站给予每个孩子1200元/月的生活费,孩子们在这里可享受到细致入微的照顾,寻亲家长凭相关户籍证件就可领孩子回家。

“该平台力求解决打拐解救儿童寻亲公告的区域性问题,帮助打拐解救儿童寻找亲生父母。此外,民政部还形成打拐解救儿童查找亲生父母相关机制,规定儿童失踪后,公安机关要立即出警处置并立案侦查,迅速启动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高宏透露,我省先行上传14个孩子是目前暂住南昌市救助管理站代养点的遗弃儿。民政部门将会同公安等部门,整理被拐儿童和遗弃儿数据,争取惠及更广泛的群体,让更多与父母失去联系的孩子回到父母身边。

最快12个月可被收养

此次,民政部公安部还联合制发了《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开展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收养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从儿童被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救助保护机构之日起满12个月,公安机关未能查找到儿童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应当向社会福利机构出具查找不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证明。

《通知》规定,社会福利机构收到此证明后,对符合收养条件的儿童,应及时进行国内送养,使儿童尽快回归正常的家庭生活。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打拐解救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收养登记机关应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

被拐孩子渴望“回家”

“以前国家没有出台相应政策,被拐孩子一般寄养至少5年,满10周岁后再接受收养。该通知出台后意味着,符合条件的被拐儿童获解救后最快12个月可被收养。”在南昌市社会福利院副院长涂久红看来,院内6名被拐儿童很可能被其他家庭收养。

洪铁阳、洪铁泽、洪铁峰、洪平、洪赞艳、洪安萍,福利院“爱心家庭”专职管理员刘云对6个孩子的情况了如指掌:“赞艳2009年进入福利院,在‘家’非常乖巧,总是帮‘爸爸妈妈’做力所能及的事。铁阳学了电子琴,赞艳、铁泽还在社区学习拉丁舞,6个孩子都乐观向上。”刘云透露,他们大多是不满周岁时由南站派出所送来的,尽管福利院这个特殊家庭同样爱意满满,但还是希望他们能走进真正的家庭。

17日下午,记者将6名孩子的情况告知民政厅社会事务处。该处处长高宏表示,尽快将孩子信息录入新上线的寻亲平台。而且,希望孩子能回到亲生父母身边,若寻亲无果,也欢迎有收养意愿的家庭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签订收养协议,让被拐或被遗弃的孩子重新“回家”。

http://news.163.com/15/0922/06/B43MEJQP00014AE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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