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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探讨] 医院遗弃病人背后是惩戒不足与救济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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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黑土 发表于 2015-7-24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2岁的男子陈某生病后,子女将其送到南京明基医院治疗,然后“消失”。医院照顾一天,见无人过问,开车将陈某送到其女儿所在小区,因为找不到具体地址,又联系不上其女儿,就将陈某丢在物业门口的地上。医院的做法被曝光后引发争议。南京明基医院回应称,是在征得陈某同意后才将其送回的。
  不可否认,医院不是救助机构和慈善组织,又面临数量较大的医患群体,将老人送回家,确有无奈之处。但是,没有找到病人亲属就把病人扔到小区里,与医院的宗旨和定位背离。相比于医疗费用,患者的生命、健康与安全都是底线原则。
  对医院的这种行为,不能仅有道德上的谴责,避免类似事情发生,需要惩戒与救济双管齐下。2011年,“湖南新田县中医院遗弃无主病人”一事引起公众关注和舆论热议,然而后续处理只是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同样的情况在美国却是另一种处理方式。2006年,美国洛杉矶市检察机构对医药巨头凯泽·珀默嫩特公司下属一家医院提起刑事诉讼,原因是医院把无家可归的病人强行丢弃到贫民区。这是美国首起医院遗弃病人被起诉案,引起各方关注。两相比较,显然,我们对医院遗弃病人的问责和处罚力度还不够给力。
  与此同时,医院的困境也要重视。据报道,根据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2014年的统计,全市11家市属公立医院目前累积的医疗欠费共有8157万元,欠费人数有8000多人。在大量“无主患者”面前,医院也是弱势群体。这种状况如果得不到解决,将会成为医院无法承受之重。故而,需建立一套良性的运行机制,解除医院的后顾之忧。曾有人大代表建议,对被遗弃在医院的“三无”病人,政府应立法强行让家人接走,无家属的由民政部门接收,并尽快建立相应的专项资金救助项目。这不失为一条可行之路。
  当然,不管是建立救助基金以解医疗欠费难题,还是建立规范严惩医院遗弃病患行为,都需要尽快起而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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