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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新闻] “支持人贩子死刑”遭疯转 点燃众多网友激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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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 发表于 2015-6-23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朝阳,我支持贩卖儿童判死刑。”突然之间,这样一条信息在微信、网络上被人们疯狂转发。显然人们对人贩子的罪行深恶痛绝,即使在有媒体报道这有可能又是一次营销策划后,仍有网友表示:“不管是不是营销策划,仍然坚持转发,以表达自己的立场。”也有一些网友表示,希望能了解一下我国当前对人贩子究竟是怎么处罚的,记者为此咨询了律师。

从昨天开始,一条信息便突然在微信朋友圈里大量被转发,信息中心意思就是呼吁国家加重对拐卖儿童及买儿童者的处罚力度,尤其要判人贩子死刑。显然人贩子的行径激起了众多网友的愤怒,很多人出于对拐卖儿童行为的深恶痛绝而支持,并转发。

昨日下午,有媒体报道“判人贩子死刑”刷屏朋友圈可能是某网站的营销广告。但仍有网友转发这条信息。由此可见,无论这个刷屏帖是不是营销广告,拐卖儿童问题和对人贩子的处理,还是备受舆论关注,普通民众对于是否应该判人贩子死刑有不同的看法。

那么我国法律对贩卖儿童有什么规定呢?记者为此咨询了律师胡英。胡律师说,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这6种情形分别是: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幼儿的;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胡律师还说,犯罪分子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应遵循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不应该一刀切,而应该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判断。
http://difang.gmw.cn/newspaper/2015-06/23/content_1074572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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