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号
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在此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下列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身份证、所在单位或住所地村(居)委会的证明等证明材料到区民政局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我局将依法安置。
特此公告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海傍路36、38号
序号 1 2 3 4 5 6 7
性别 女 男 女 女 男 女 女
相
片
出生
时间 2009年
5月24日 2004年
8月21日 2008年
2月16日 2008年
8月5日 2008年
9月12日 2004年
8月31日 2006年
9月8日
捡拾
时间
地点 2009年5月25日,东涌交警九中队旁桥底 2006年2月21日,东涌镇锦绣新城广场附近 2008年2月16日,大岗镇牛角岭工业区实力纸箱厂路口电线塔下 2008年8月5日,石碁镇金龙路桥山村段忠恕下街一巷4号 2009年1月11日,南村镇兴业大道东线大道入口处 2004年8月31日,东涌镇鱼窝头大街富裕路一公厕 2006年10月25日,榄核镇大生村榄北路边一竹树边
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
200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