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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探讨] “卖女”不只是拐卖儿童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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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5-2-10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君莉
  一对贵州籍的年轻夫妇,竟以5万元的价格将8个多月大的亲生女儿卖了。原因是女儿太多,想卖掉一个然后再生个儿子。(2月9日新华网)
  说起拐卖儿童,让人不禁想起可恶的人贩子。长期以来,拐卖儿童案件层出不穷,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近日,一则拐卖儿童案进入民众的视野,竟是一对夫妇卖掉了自己亲生女儿,只因女孩太多想生个儿子。对此,法院判其二人拐卖儿童罪。然而,笔者认为,“卖女”不只是拐卖儿童之殇。
  卖掉亲生女儿也涉嫌拐卖儿童。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本案中,韦某夫妇将女儿送养他人,并收取了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财产,已经构成了拐卖儿童罪。要知道,自打呱呱坠地之日起,孩子就有人身自由权,即便是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也无法对其任意买卖。
  此外,卖掉亲生女儿是重男轻女的思想在作怪。重男轻女是我国的封建残留,是社会上的畸形文化。本案中的韦某夫妇已有一儿一女,小女儿的出生无非是锦上添花,可是韦某夫妇还是嫌女孩太多。先不说女儿是父母的贴心小棉袄,就说家里已有儿子,哪里女孩太多?恐怕韦某夫妇受重男轻女思想之毒已深。
  “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一句简单的计划生育口号蕴含了深刻道理。为防止“卖女”的奇葩拐卖儿童案再次发生,一要加大对重男轻女思想的纠偏,斩除封建残留,让男女平等思想深入人心;二要加大对拐卖儿童案的惩治力度,不仅要对买方加大惩处,也要对卖方及中介进行严厉打击。
  孩子,多么有爱的字眼。无论男女,都该是父母手中的宝,莫让“卖女”成为幸福家庭之殇、法治社会之殇。
http://news.nen.com.cn/system/2015/02/10/0161180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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