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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关于在学校幼儿园寻找孩子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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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儿唐魏巍 发表于 2009-9-12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失去一个孩子我想对每个家庭来说都是一个无法用语言表达的心疼,有泪无路,这也说明我们的力量确实很弱,我们要靠Z F 但是我们自己也不要放弃任何的一个机会,根据这几天来朋友们的讨论,我初步想到了一个计划,“全国学校寻爱子活动”
首先我们要做什么事呢,就是把自己家丢失小孩子的近照片当然清晰的,应该每个家长都做了一张出来,照片里面包括孩子的近照还有文字说明,我们的初衷是让每个学校都能关注被拐儿童,大家要集中力量让他们感受到我们的每个家长为了孩子可以不惜任务代价,这是我们每个家长的第一步后面我们要做的事就要大家讨论
1:成本,印刷大量的照片,这对于一般的家庭来说还可以承担,但是我们要把全部所有失踪小孩子的照片做成册,这就要需要大量的RMB,全 国有多少家学校我也无法统计,知道的可以说一下。
2:这么多的相片我们怎么集中,怎么规范。
3:就算我们所有的家长都把集中力量但我们还是很弱,全国这么大我们怎么跑,那我们就只有寻求帮助,媒体,有了媒体我们再寻求教育部帮助
4:拉赞助,寻子本来也是一种公益事业,我们可以找赞助商,这个谁有办法,懂这个的最好。
5;能不能请宝贝回家自愿者寻求帮助就是带领大家做成这个事。
6:刚才在群里讨论有一个家长说的好,如果每个学校能找到一两名自愿者那我们都有希望了,怎么找,怎么做大家说说。因为这个事不是说今天发生了明天就不再发生,
7:因为每一天可能都发生不幸,在后面 的家长中怎么把这些小孩子跟进?
8:因为年龄不同,有的家都孩子读初中有的孩子应该小学有的孩子幼儿园。这个我们做相册分类。

可能还有很多很多的问题不是说一两句就能说完的,请大家补充,我整理后从新发帖,

 

 


根据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拐卖妇女、儿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
妇女、儿童3人以上的;(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其中的(3),是指犯罪分子在拐卖过程中,与被害妇女(包括幼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不论犯罪分子是否使用了暴力或者胁迫手段,也不论被害人是否有反抗行为或表示,都包括在内。其中的(7),是指由于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直接或间接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如由于犯罪分子虐待,使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由于犯罪分子的拐卖行为或者侮辱、殴打等行为引起被害人或其亲属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这里不包括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行为,如果对被害人进行故意杀害、伤害,则应当将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实行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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缥缈月 发表于 2009-9-22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一次出街寻找流浪儿童时,在路上很多热心人同我提到学校。

特别是小学。

这个时候他们是最童真,最善良的时候。

那时我也想到如何在学校做宣传这件事。

但,发现,如果只是我们志愿者去宣传。往往收不到效果。

但如果,是从老师的角度,进而从一个学校的高度去宣传。

…………

相信我们曾经都有这样的感觉:老师的地位比家长的地位还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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