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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月大女婴 花两千抱养四千六“转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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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天使 发表于 2009-8-11 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年08月11日06:20  台海网

  

4个月大女婴花两千抱养四千六“转卖”

  台海网8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曾毓慧 实习生 舒宁 伟萍 通讯员郑锦沛 毛延峰 文/图)不能生育,一中年女子收养了一名女婴;岂料,家境日益困窘,于是,女子就将这名养女“转卖”出去。10日,潘涂边防所破获此案,成功解救被拐卖的女婴。

  未能生育花两千抱养女婴

  唐先生是四川籍来厦务工人员,8月3日,对他来说,是一个刻骨铭心的日子,因为,自己收养了4个多月的女婴,竟然被与自己生活了3年的“妻子”偷偷卖掉了。

  2006年,35岁的唐先生在厦门潘涂某工厂务工时,结识了老乡黄女士,当时,她40岁,两人很快就发展成恋爱关系。由于黄女士患有严重的胆结石,一直未能生育,两人相处了两三年后,一直没有生育儿女,也未办理结婚手续,不过,两人感情很好,对外都以“夫妻”相称。

  

  经商量后,两人决定领养一个小孩。今年5月初,“夫妻”俩得知:一名龙岩籍未婚女子生育一名女婴,打算托付给外人收养。于是,两人辗转找到这名女子,支付了2000元“营养费”之后,就将这名女婴抱回家收养。

  由于两人都在工厂打工,生活过得并不是很宽裕,不过,唐先生一直把女婴当成亲生骨肉来照顾,平时倍加宠爱,还要求黄女士辞掉工作,留在家“全职”照顾女婴。

  开销太大“老婆”卖掉女婴

  由于养小孩开销不小,两三个月后,家里的经济压力使得黄女士开始发牢骚,她由原先对女婴的疼爱有加,逐渐转变为动不动就冲女婴发脾气。

  今年8月3日,黄女士的姐姐黄某珍来厦门探亲,得知妹妹的生活状况后,黄某珍就建议妹妹将女婴卖掉,既可以减轻生活压力,又能赚一笔钱。再三考虑之后,黄女士同意了姐姐的建议,于是,黄某珍开始联系买主。

  当天下午,经一番讨价还价,最终以4600元的价格达成这笔“交易”。当晚下班回家后,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女儿”,唐先生极度愤怒,一再追问下,“妻子”最终承认:已经将小孩卖给别人了。

  接警后,潘涂边防所民警连夜赶至唐先生住处,先后将黄某珍姐妹俩控制住。经审讯,黄某珍交代:小孩已卖给老乡李女士。当天下午,李女士携带女婴搭乘火车离开厦门,目前去向不明。

  身边“妻子”竟是有夫之妇

  经多方调查走访,民警获悉,李女士已经返回四川老家,并将女婴交给自己一名不能生育的侄女陈女士抚养,民警立即拨通长途电话劝导陈女士。

  一开始,陈女士坚决拒绝归还女婴,不过,经民警耐心劝导,陈女士终于同意“归还”女婴。10日上午,李女士“戴罪立功”,带着女婴从四川返回厦门,并来到潘涂边防派出所自首。

  更让唐先生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与自己生活了三年的“妻子”,竟然是一名有夫之妇。据黄女士称,自己在16岁那年,曾被人拐骗到山东,并被迫与当地一名男子结婚。婚后24年,她一直不能生育,由于生活环境艰苦,且与丈夫感情不合,2006年,黄女士从山东逃至厦门潘涂一家工厂务工,并以单身的身份与唐先生结为“夫妻”。

  由于唐先生不能出具合法的抚养手续证明,再加上暂时未能找到女婴的亲生父母,当天,女婴已经被安顿在厦门福利院。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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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招知道 发表于 2009-8-12 04:32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人也有呀,社会真复杂
maboxiang 发表于 2009-8-14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宝贝的命还真苦,被自己的亲生父母给卖了。

这对父母还是人吗,竟卖自己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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