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 国国有媒体和一位政府官员说,在中国南部贵州省镇远县,3名父母依然健在的女婴被送入了福利院,随后被安排由外国人收养,有关部门已经对6名相关政府官员进行了处理。
镇远县政府在官方网站上说,2003年至2004年,镇计划生育干部在没有进行适当的背景调查的情况下,将这些女婴送入了一个国营福利院。镇远县是个贫困县。
这些女婴的父母都仍然健在,不过在中国备受争议的独生子女政策下,他们为了避免缴纳高额罚款,放弃了自己的孩子。国营福利院只允许接收没有父母、或是被警方证实遭遗弃的孩子。
镇远县政府说,2006年和2007年,这些女婴被外国人合法收养。镇远县政府说,福利院办理涉外收养的程序是合法的。对于每个送养的婴儿,福利院获得了3,000美元。
新华社周五报导说,尚不清楚受到处理的官员中是否有人获得经济好处。
新华社说,其中的一个女婴是李泽吉的三女儿,李泽吉不愿缴纳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人民币4万元(合5,854美元)罚款。报导说,李泽吉把孩子送到了自己的一个堂兄家,他的堂兄告诉计划生育干部说,该婴儿是被遗弃的。
镇远县政府说,其他官员误导了另外一对父母放弃了自己的女儿。官员们告诉这对父母说,因为他们是自愿放弃的,以后可以再认领回来。镇远县政府网站没有提供细节。
镇远县政府说说,在第三起案件中,一户姓罗的家庭把第二个孩子送给了一个妹妹,这个妹妹告诉镇政府干部说,该婴儿是捡拾的。
镇远县政府报告说,在三起案件中,官员们都在没有进行适当调查的情况下,把孩子送进了福利院。
新华社报导说,6名党政官员因参与此案而受到处分,其中有两位计划生育干部给予行政降级处分。在三名女婴所在的蕉溪镇,时任蕉溪镇人民政府镇长助理的王道华因“直接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镇远县纪委的一位张姓官员证实说,这6名官员已经被处理,但是没有说明他们的身份和具体的处分。
中国上世纪70年代末推出了计划生育政策,以控制爆炸式增长的人口。大部分家庭可以生一个孩子,不过由于中国传统上更加偏爱男性继承人,常常有超生的情况发生。超生的家长通常会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罚款,不过地方官员在政策的执行上有很大的决定权,导致普遍的腐败现象。
http://chinese.wsj.com/gb/20090706/bch121856.as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