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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关于上海中环百联那个事情:孤身一人公安局举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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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138138 发表于 2009-6-30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话说那天看到了论坛的这个帖子,http://www.baobeihuijia.com/bbs/dispbbs.asp?boardid=16&id=18016&page=1&star=1   惊讶的发现曾经在2009年4月在西宫门口发现这个女人带着一个3岁小男孩在乞讨,而不是照片中的那个小女孩。我发誓一定是这个女人和另一个小男孩。我觉得有理由怀疑这个女人有问题。情急之下,立刻拨打了长征派出所的电话,接待警员只是让我留下信息。为了让他们足够重视,我来到了长征派出所报案,以下为过程:
首先找到入口处年轻警员,直接把情况说明,主动要求做笔录。小警员诡异地一笑。
15分钟后,来了一年纪大点的警员,给我做笔录。以一问一答的形势,耗费大约1小时将问题介绍清楚。过程中警察态度和蔼、询问详细。最后,老警员与我谈笑风声,互相吹捧一下对方后结束了笔录。临走,我特意关照,据说这个女人还在他们控制下,希望能够把我反映的情况予以重视,该控制的就及时控制。警察先生满口答应。

 

 

教训:
1、遇到这些有疑点的乞讨,应及时拍照,并发布于网络。以后没准就用的上。我上次就是没拍照片,不然有照片在手,绝对是更好的证据。
2、上海的警察态度还是和蔼地,效率看起来不是很高地,专业似乎也不是很全面地,全国打拐这样的大事,似乎并不是知道的很清楚。也难怪,毕竟人家要管的事太多。
3、论坛的志愿者,尤其是群主,应加强联系,最好有大家的联系电话。就比如我这个事情,一时无法联系到发原贴的2位志愿者,求助于群主及宝贝回家工作人员也没能及时提供给我他们的电话,不然的话,我们可以有沟通,或者一起去做笔录,大家可以壮个胆。当然,我知道宝贝回家的大部分人都是兼职的,大家都很忙。为了获得2位志愿者的电话,我当天给宝贝回家工作人员打了一个电话,发了一个短消息,给3位QQ群主发了消息,当时获得2位的回复,但仍然无法知道2位志愿者的电话。


以上是我的经历,说实话也并不指望就能靠这个笔录把这个事情调查清楚,把背后的犯罪团伙绳之以法,但是自己尽了责任,成事在天,无愧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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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30 23:25
好样的,向你致敬。
哭泣的天使 发表于 2009-6-30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样的,如果这个社会能多些像你这样的正义人士就不会有这么多孩子被拐了。
匿名  发表于 2009-7-1 07:38
是啊,遇到事情的时候最好能有志愿者的电话,好及时沟通。是不是现在上面的政策还没有传达到下面的派出所啊。
hljlih 发表于 2009-7-1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赞一个!支持你!
宝宝1129 发表于 2009-7-1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跟进啊。

吕增显 发表于 2009-7-1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p>和孩子的家长联系上了吗?</p> <p>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tbody> <tr> <td> <div id="textstyle_6" style="FONT-SIZE: 9pt; OVERFLOW: hidden; WORD-BREAK: break-all; TEXT-INDENT: 24px; WORD-WRAP: break-word"> <p>Greenflower,谢谢您!</p> <p>&nbsp;</p> <p>能不能看看这个流浪小女孩身上有没有什么特征?</p> <p>帮我们看看这不是这个孩子,袁明:<font color="#ff0000"><strong>头上双旋,左手臂有青色胎记,屁股上手掌大3个黑色胎记</strong></font></p> <p>&nbsp;</p> <p><br/><img title="dvubb" src="http://www.baobeihuijia.com/bbs/skins/default/filetype/jpg.gif" onload="imgresize(this);" border="0"/>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流浪孩子和袁明对比.jpg<br/><a href="http://www.baobeihuijia.com/bbs/UploadFile/2009-6/20096298183963985.jpg" target="_blank"><img title="dvubb" style="WIDTH: 500px" alt="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src="http://www.baobeihuijia.com/bbs/UploadFile/2009-6/20096298183963985.jpg" onload="imgresize(this);" border="0"/></a></p> <p><br/><font face="Verdana"><a href="http://www.baobeihuijia.com/baby.php?mod=view&id=5994">http://www.baobeihuijia.com/baby.php?mod=view&id=5994</a></font></p> <p>&nbsp;</p> <li><span>姓名:</span>袁明 <li><span>性别:</span>女 <li><span>出生日期:</span>2006年6月13 <li><span>失踪时身高:</span>60 <li><span>失踪时间:</span>2009-1-1 <li><span>失踪人所在省:</span>云南省 <li><span>失踪地点:</span>昆明市五华区北仓村 <li><span>失踪人特征描述:</span>上门牙缺了半边,头上双旋,左手臂有青色胎记,屁股上手掌大3个黑色胎记。 </li></div></td></tr></tbody></table><br/></p>
诚宝妈 发表于 2009-7-1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打拐行动中需要你这样的热心人,我们每个志愿者都应该把善良的心付诸于行动中来.

 

布丁7805 发表于 2009-7-1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的意见很中肯,做为志愿者,想做点事,又因为孤身一人无法去做,很是为难。如果能有效的联系起来就很好办多了。
樱桃朵朵 发表于 2009-7-3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根本就不管,没有钱他们管什么呢,
此生不离 发表于 2009-11-17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说警察不管,没有确切的证据来证明,公安部门也是无从下手的,还有许多问题需要依靠警察与媒体的力量,请注意语言
成都东门周琳 发表于 2009-11-19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可以直接联系我吗?上海志愿者群管理:周琳  QQ:27257204

wangcl1983 发表于 2009-12-17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宝宝的解救,因为没有政府的干预和参与,都没有了下文,我想,这可能更让我们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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