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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政策] 福州拟加大对收买被拐儿童行为刑事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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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4-2-3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福州2月3日电(记者沈汝发)根据福州市日前出台的“反对拐卖人口行动实施计划(2013年—2020年)”,这个市将加大对收买被拐儿童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
  福州市在计划中透露,将由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牵头,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配合,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沟通,配合修订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收买被拐儿童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
  福州市规定,将依法解救被拐卖儿童,并送还其亲生父母。对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提供相关材料,交由民政部门妥善安置,不得由收买家庭继续抚养。
  为提高打拐效果,福州市将加强信息网络建设,依托刑侦综合信息系统和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及时采集录入拐卖妇女儿童案件信息。并开展来历不明儿童摸排工作,规范采集、检验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儿童和失踪儿童的父母血样,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对被收养儿童、来历不明儿童落户的,要采血检验入库比对,严把落户关。
  福州市公安部门还将依托人口户籍管理系统、打拐DNA数据库和教育、民政、卫生、计生等管理信息资源,逐步实现全市打拐信息的实时汇总和自动研判预警,提高打拐、反拐工作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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