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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残疾儿乞讨,要联系尽量多的家长,整死人贩,自己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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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jlih 发表于 2009-6-3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此法可行,而且丢孩子的家长都联合起来,孩子找的会快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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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3 16:05
国家对人贩子的惩罚太轻了。特别是那些把孩子弄残废的人贩子。
匿名  发表于 2009-6-3 16:16
我更多的认为:政府对于这些儿童应该仔细询问、对照,发现蛛丝马迹,予以解救,热心人也应该伸出援手……
静思 发表于 2009-6-4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建议,拐带,强抢儿童,法律定死罪!让儿童乞讨,同样法律定死罪!

强烈建,拐带,强抢儿童,法律定死罪!

让儿童乞讨者,同样法律定死罪!

匿名  发表于 2009-6-4 10:06
对人贩,就一个字!杀!
匿名  发表于 2009-6-4 11:27
在福建福州我也经常看到乞讨的孩子,这些乞讨的孩子在市区较繁华的地段!
匿名  发表于 2009-6-4 21:43
那些人贩子自己也不想想如果自己的孩子被人拐走了 心情是怎么样。
  一点也不为别人找想
这样的人应该枪毙
抓到一个枪毙一个
管你重还是轻
抓到一个杀一个这样我相信人贩子就会减少
扬宝妈 发表于 2009-6-4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不通,看到流浪乞讨孩子,我们老百姓都会同情,都想也许是被拐的孩子,都想救孩子,抓人贩,但为什么人民警察不愿管,没有同情心?他们是怎么当上警察的?
快叫爸爸 发表于 2009-6-4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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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要强调:不要寄希望于政府和法律,遇见疑似人贩要在网站联系更多的丢孩子家长、有条件的找私人侦探跟踪侦查。调查清楚————》私了————》一锅端,让它们尽可能长时间的享受走向死亡的乐趣,注意是走向死亡,而不是斩立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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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的孩子有个闪失......血腥不足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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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4 23:09
应该给这些人犯子死刑
匿名  发表于 2009-6-5 14:47
对人贩,就一个字!杀!
匿名  发表于 2009-6-5 18:33
作为一个母亲,我深知孩子在我们心中的地位,更不用去想像丢失孩子的痛苦.买孩子的和卖孩子的一样有罪.一样定重罪,甚至无期徒型.
匿名  发表于 2009-6-5 23:03
我是一名90后的学生 走在大街上随处可见乞讨儿 换作是他们那些人贩子的孩子被人拐走了 作何感受!
匿名  发表于 2009-6-6 08:42
一个字''杀''
匿名  发表于 2009-6-6 10:46
我是谢强,在1982年8月10日(农历)被养父在重庆市菜园坝附近拾得,当时可能只有一岁左右,我是男的
     特征:耳垂很奇特,两边耳垂都有一个圆圆的,和普通人的不一样,这应该是遗传,因为我儿子也是这样的,鼻子挺嘴巴很大,右耳垂有一小黑色痔,右边脸下边有一个黑色的痔 ,左肩靠近脖子处有一颗大黑痣。当时头上长得有疮或者有个包,比较严重的那种,穿着一条裙子脚上穿的是皮鞋。好象有个疯子女人带着在外面流浪,具体我所知道的就这么多。当是我养父在重庆卖篮篮时拾得.
现在我已二十八岁了,也成家立业了,有了自己的子女后更能体会父母对儿女的那一份牵挂,爸爸妈妈无论你们当时是什么原因把我丢失,我都不会怪你们,我只想找到你们,二十几年了,寻找亲生父母一直都是我最大的心愿,但愿这个愿望能够得到实现,谢谢大家!!!!!QQ672746066

  
    现在我已二十八岁了,也成家立业了,有了自己的子女后更能体会父母对儿女的那一份牵挂,爸爸妈妈无论你们当时是什么原因把我丢失,我都不会怪你们,我只想找到你们,二十几年了,寻找亲生父母一直都是我最大的心愿,但愿这个愿望能够得到实现,谢谢大家!!!!!
蜕变 发表于 2009-6-6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人贩子——————死刑!!!

匿名  发表于 2009-6-6 22:48
今年我的孩子在糼儿l园上课时,一女人冒充是我家人提前在糼儿园未放学的时候进去接他,幸好老师没让她接走,不然我真不敢想像失去孩子的生活该怎样继续,我的儿子刚满4岁,帅气可爱,我想正因这样才被坏人盯上的,或许是周围的邻居,但无从知晓是谁,所幸的是儿子平安!!!现在每时每刻都关注孩子,生怕在眨眼之间就失去他!现在的我能够深深体会那些失去孩子父母心情,就好像每天都不曾看见阳光,生活全是黑暗!!当我得知宝贝回家网后我立即就注册成的志愿者,献上一份绵绵絈之力,尽管在我们的县城里并不多见流浪儿,如果有需要的时候我一定为挺身而出的!!愿天下所有的人贩子都受到法律和老天的严惩,愿天下的父母都不再与儿女分离!!
匿名  发表于 2009-6-7 17:59
没有系统有效的解决方案这种问题根本不能彻底解决,临时的严打根本没有用,跟人贩子没有什么好说,他们根本就不是人,大家一起祈祷他们早日下地狱吧!
常常 发表于 2009-6-7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更多的认为:政府对于这些儿童应该仔细询问、对照,发现蛛丝马迹,予以解救,热心人也应该伸出援手
暖暖寒冬 发表于 2009-6-15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嘛,早些年的时候,我们家那边的人贩子抓到都是直接枪毙了的,那会儿小孩都是满街乱蹿,哪儿来这么多人贩子啊~~

现在问题是违法成本太低,非法获利太高,才导致人贩子这么泛滥。。。。

 

匿名  发表于 2009-6-15 21:27
对于人贩子,杀一顶百。
hyduan2009 发表于 2009-6-27 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下次我看到小朋友乞讨,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带上两个体格粗壮的男孩子,抱了孩子就走,先安定下孩子,然后再通过途径帮孩子找个好的归属,如果是被拐的就帮孩子联系家长,如果是孤儿就送福利院!总之,不管怎样,小孩子就是不应该出来乞讨,残疾了更应该得到很好的照顾而不是流露街头被人控制和迫害!
花开花落 发表于 2009-6-27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唉!这帮警察啊,也就能对着老百姓作威作福。没看过他们干过什么实事。这个社会啊,太现实了。
嘟嘟车 发表于 2009-6-27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先把孩子营救出来,有规定未成年人不能在行乞的。我和我所在城市的城管会密切注意这些可怜的孩子们。

白开水MM 发表于 2009-6-28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能有条规定,巡警见到乞儿必须查明身份的话,这些孩子会不会就少受点罪了呢?
匿名  发表于 2009-11-25 09:44
对这些人贩子,一个字该死,最好给他她脸上刻上人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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