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官渡区刑侦大队警察“躲猫猫”,有线索不救我被拐卖的儿子!!!
昆明市官渡区刑侦大队警察“躲猫猫”,有线索不救我被拐卖的儿子!! 我们是贵州人,1999年在云南打工。6月7日15时一时疏忽。刚出生20个月的男孩被杨永金拐走。几经非法交易,最后被王德福带到福建卖掉,这些事实已经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03)管刑初字193号刑事判决书上说明。判决书虽然对犯罪人依法判决,但我儿子始终下落不明。 一。案件至今,司法机关未查清我儿子杨雄的下落,解救我儿杨雄。 二。根据判决书,杨雄是王德福以6800卖给福建尤溪县汤川乡人贩子谢振建手中。昆明警方早在2002年就找到因其他案件服刑的谢振建,至今逍遥法外,得不到应有的惩罚。 三。可怜父母心,十年来我为寻找儿子走遍天涯,耗尽精力,财力,于2007年6月15日终于在尤溪县汤川乡找到人贩子谢振建,苦求谢振建说出我儿杨雄的下落,他不但不配合,反而将我轰出门外。 四。求助于尤溪警方,但案件属于云南管理。尤溪警方因没有云南警方发涵,请求协作。因手续不全,不敢出警,无法对跨出尤溪辖区的谢振建作进一步核实,查清杨雄的下落。 五。我于2002年找到昆明机场派出所的娄方奇,他说你的案子我没有管了,已经移交到打拐大队了,我多次找到打拐大队的经办人郭海涛,每次都说会去办。但至今未有结果,后来又转给许警官,许警官的回答是要向上级汇报,我一个三级小警察做不了主。。。。如此下去,我已有线索的儿子杨雄还要再等到何年何月才能够得到解救。 说到底,就是负责打拐解救我儿子杨雄的昆明官渡区刑侦大队至今没有专人负责办理此案,均以人员变动,外地办案为由推托。 我请求警方理解我们失去孩子的心情。立即发涵到福建警方,派专人办理此案!!!!
我们在这里发帖子之后,许警官打电话,让我们删除此帖。说现在案件不归他管了,又移交给了其它人。从2002年到现在,警方早就知道人贩子的下落,就是始终不去办?寻找我儿子的事情,他们还是原来的话,会去办。什么叫会去办?分明是在“躲猫猫”,是三天,一星期,一个月还是一年?谁能告诉我。我可怜的儿子与我们分别十年,现在都十二岁了,还要拖到什么时候呢?人生能有几个十年??? 呈状请求人:杨正义,宁华芬 13211612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