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副主席:妇联参与解救十万被拐妇女儿童
2009年05月27日
由全国妇联等七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的“2009儿童安全成长行动”昨天在京启动。
昨天,在北京西客站宣传活动现场,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甄砚回答了记者四个问题。
开展形式多样主题宣传活动
“‘2009儿童安全成长行动’以服务儿童、宣传社会为主线,以协调联动、预防拐卖为主要内容,包括宣传行动和社区行动两项具体行动。”对于本报记者关于此次行动将开展哪些活动的问题,甄砚介绍,在未来三个月内,宣传行动将在15个省区市相继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防拐宣传声势;在全国各地火车站、长途客车站、候车室、车厢内等宣传载体上,滚动播放“预防拐卖、安全成长”等宣传标语;在7月客运高峰期间,组织义务宣传员在列车内和沿途火车站开展深入宣传。社区行动将深入社区,组织百场反拐知识讲座、开展社区志愿宣传、家庭学校安全教育以及建立家庭支持服务中心等活动。
推动国家反拐法律政策出台
目前,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已遍布社区、乡村、机关和企业,自上而下形成了省、地、县、乡、村五级维权信访网,拥有9000多名妇联维权干部,全国县级以上妇联协调各有关方面设立维权联席会等协调机构2600余个;在法院系统建立维权合议庭3000余个,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7000余名;与司法部门合作建立法律咨询、法律帮助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2.7万多个;还有大量的群众自治组织和基层工作网络,直接服务于妇女群众。
“多年来,各级妇联组织认真履行代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推动预防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对于记者关于妇联参与反拐开展了哪些工作的问题,甄砚介绍说,自上个世纪80年代起,全国妇联就开始重点关注死灰复燃的拐卖妇女儿童现象,坚持深入基层进行调查,代表广大妇女向立法机关建言献策,先后推动国家反拐法律政策的出台。
同时,全国妇联直接参与解救被拐妇女儿童十万余名,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被拐妇女儿童的安置和救助工作。
“近年来,各级妇联还通过帮助妇女在当地就业以及组织劳动力有序转移等措施,防止妇女在无序流动中被拐卖。”甄砚介绍说,特别是2005年全国妇联联合七部门开展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以家庭为重点开展预防和打击拐卖的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在易受拐卖的高危人群中开展防拐意识培训和能力提高工作,大大提高了预防拐卖工作的实效。
妇联积极参与反拐行动计划
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2008年-2012年《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
“这一计划中涉及全国妇联的行动措施和职责分工主要有17项”,甄砚介绍,包括: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法律法规和反拐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贫困妇女脱贫致富能力,未成年人家庭教育,配合开展打击犯罪专项行动,完善打击犯罪的信息收集和交流机制,对被解救妇女儿童的培训等。
据了解,全国妇联成立了实施《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工作组,甄砚任工作组组长。同时成立反拐工作专家组,为全国妇联开展反拐宣传倡导等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在反复研究讨论的基础上,我们结合行动计划中赋予全国妇联的17项职责和任务,制定了《全国妇联贯彻落实〈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实施计划》,建立了全国妇联反拐工作协调机制。”对于记者全国妇联如何贯彻反拐行动计划的问题,甄砚回答说。
结合五五普法 推动反拐宣传
“妇联维权工作的任务很重,反对拐卖是维权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今后妇联参与反拐有什么设想的问题,甄砚回答,首先要结合源头维权,推动开展反对拐卖的法律政策研究。
“还要结合‘五五’普法与‘平安家庭’创建,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倡导。”甄砚说,要将反拐法律政策宣传纳入妇联“五五”普法规划,开展“反对拐卖,护家庭平安,促社会和谐”等主题鲜明、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律法规宣传倡导活动。要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探索多样化反拐工作阵地的建设,通过“妇女之家”、家长学校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在预防拐卖和帮助被解救妇女儿童回归家庭、社区两个方面发挥作用。
“要分人群开展不同侧重、不同内容的宣传倡导。”甄砚强调,对于普通社会公众,要立足于反拐常识的宣传和参与反拐行动意识的提高,消除对被解救妇女儿童的偏见和歧视;对于拐卖高危人群,应当立足于自我保护意识和发展能力的建设;对于决策机构和执法部门,应当立足于社会性别和儿童优先理念的培养;对于基层社区工作者,应当立足于反拐宣传和解救康复工作的技巧、方法的传授。(记者 陈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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