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要求立法救助行乞卖艺幼儿,严厉惩处拐卖控制儿童赚取黑心钱的不法分子。 先说一件不入前遇到的事,这个月初,在镇子的街角,我看到了3个卖艺的残疾人,居中的一个穿黑衣的中年胖男人正坐在轮椅上,手抱吉他,披散着一头又油又硬的长发,声音嘶哑低沉地唱着一首曲调单调的歌。左边是一个面目清秀的女孩,大约十三四岁,趴在一张木制带小轮的木板上,表情麻木、呆滞。晚春的天气,还有些冷,女孩却露着两条畸形的小腿销,看样子像是从大腿中部就断了,保持着两三岁时的样子,奇怪地扭曲着,面前还摆了个电子琴。那个坐轮椅的男人的腿也很短小,很细,像是传闻中人为致残的一样。还有另一个中年男人坐着椅子,旁边放着一副双拐,看似较高大,无明显残疾。我正要用手机拍小女孩时,却被长发男人厉声喝止。报警后,警察带走了三人,女孩一起码不说话,也没什么表情,但看得出她智力没什么问题。不久,有人看到他们出了派出所,离开了小镇,去向不明。警察似乎出很无奈,据说这样的事在法律上还是空白,他们没有执法依据,也难以处理。 旧时,拐骗幼童施以残忍手段致残致畸,用来骗钱(即骗取人们对伤残獐的同情心以及争取世俗的猎奇心理),或取用儿童的活体器官合药来向某些病人换钱,就成为社会一害。这种灭绝人性的罪恶骗术,在明清的刑律中就均已有了处以极刑的明确量刑规定。直至现在,我们仍时不时见到这种奇怪的畸形孩子被人控制着充当骗钱的工具。我们,社会,政府就不能做些什么杜绝这样的人间悲剧一幕幕上演吗?
我们还常常看到带着小孩子行乞的人,前些时候看到报上说:一次,泉城车站治保会抓到一个有文化的乞丐,是个受过中等教育的女人,她的肩上经常掮着一个骨瘦如柴的“小萝卜头”,以博取人们的施舍。过了一段时间,那肩上的孩子变了,仍旧瘦瘦的,去变成了女孩。原来,那些孩子都是她从农村亲戚家租来的,然后给主人一点报酬。据一位熟悉乞丐内幕的流浪汉讲,这是近几年刚刚出现的事,一般都与乞丐沾亲带故,比较熟悉,带出去也比较放心。“糊涂”的父母甚至认为对方帮他们“带孩子”,况且出去的时间,吃穿都不用父母操心,多子女的家庭尤其不在乎。报酬很难确定,一般男孩少些,女孩多些,有明显残疾的更多,有给钱的,也有几身衣裳顶了的。在河南新乡火车站,经常可以看到一位满脸皱纹的老乞妇,蹲在车站一角。她的衣服上满是尘土,身旁陪着两个面有菜色的小孩,有人反映,孩子是老乞妇从别的乞丐那儿租的。警察把她赶走,她又跑到郑州。后被遗返,但她又走了,隔了一段时间,人们见到她的手里又拉着一个孩子。由于孩子能最大限度地唤走人们的同情,对于乞丐们来说,“带娃行乞”是一把开启财门的“万能钥匙”。
还有不少孩子落入卖艺型的乞帮团伙的魔爪,据网上说,在河南周口,输出小孩给各卖艺团伙还是当地的“支柱产业”。 面对这些丑恶现象,难道我们就真的束手无策?我们不能做些什么?人们、社会、政府就不该制止他们吗?诚然,我们知道,一个人,一群人的力量也是有限的,不可能一下子解决这些陈年遗毒,但我们怎么忍心看着那些娇弱的小生命遭受这样的非人待遇,他们本应该在父母的怀里撒娇,在亲人的呵护下茁壮成长,没有人有权利无视他们,包括父母。 我希望各位网友能集思广议,我们一起为这些可怜的孩子们做些事,呼吁要求有关人士尽快予以关注,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救救这些孩子,惩治那些坏了心的恶人,哪怕只是尽人事,听天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