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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助活动] 公安部刑侦局邀请宝贝回家志愿者座谈,双方共建长期打拐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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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天使 发表于 2009-5-4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安部刑侦局邀请宝贝回家志愿者座谈  双方共建长期打拐合作机制

 

 

      为了配合公安部的2009年全国打拐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四月二十七日,公安部刑侦局邀请来自吉林、广东、江苏、北京等地的宝贝回家志愿者齐聚北京,与公安部的领导共同座谈,共同探讨以后警方与宝贝回家如何加强合作,共同打击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

 

      公安部刑侦局杜航伟局长首先肯定了濮存昕委员、拉依萨·阿列克桑德洛娜代表在两会期间递交的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转交的提案及新华社根据宝贝回家提供的资料所做的内参对这次全国打拐专项活动的推动作用,他向一直无怨无悔地帮助被拐儿童的宝贝回家志愿者表示感谢,随后公安部打拐办陈士渠主任向参会的志愿者通报了07年打拐专项活动安排。他们真诚地希望宝贝回家志愿者能全力支持配合公安部的这次打拐行动,为他们的打拐志专项行动出谋划策及提供线索,同时也希望我们对基层的打拐工作进行监督反馈,希望警方与民间办量的有效地整合在一起,形成一种全社会共同防范共同打击这种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座谈会之前,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就与公安部的领导进行了沟通,这次座谈志愿者只谈问题,不谈成绩,所以,志愿者都是带来一些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建议。来自吉林通化的老兔建议尽快建立全国寻亲网络及DNA数据共享,公开解救儿童信息,提高寻人效率;来自北京的志愿者香奈儿就街头大量存在的残害及操纵未成年人乞讨牟利现象,呼吁刑侦局牵手各相关部门联手整治;来自北京的张志伟律师建议修定相关法律,加大对人贩子及买主的惩治力度,特别是要严惩买主,从根源上解决拐卖儿童问题;来自江苏苏州的铁观音反映了失踪儿童家长在寻找失踪儿童时遇到的种种困难及需要警方解决的各种问题;北京志愿者晓涓建议警方利用媒体加大对打拐专项行动的宣传;广州志愿者仔仔就民间打拐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与建议与警方做了讨论;来自吉林的阳光天使就部分基层警方对打拐行动还有些懈怠,有些警察对儿童失踪现象特别麻木冷漠,有些基层警方打拐信息传递还是不很通畅,部分失踪儿童家长得不到基层警方的寻亲帮助等方面问题进行了反映。

 

      公安部的领导对志愿者反映的问题都逐条与志愿者进行了讨论,对于街上流浪儿童的强制救助、福利院救助站的收留的孩子的DNA信息采集、部分失踪儿童的案件未立案及需要案件复查等问题当场就提出了解决方案,对于需要与其它部门协商的问题公安部领导也认真记录下来,会后与相关部门共同寻求解决方案。在了解到宝贝回家网站现在用的服务器是网通的单网,南方上网速度很慢很卡,杜局长马上表示为了方便家长的查询与网站的工作,由公安部帮助我们提供一个质量优、容量大、速度快的服务器空间。

 

      经过近五个小时的沟通,在场的公安部领导及志愿者代表会上讨论的相关问题基本上都达成了共识,同时,公安部与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也共同约定,就信息沟通、宣传、举报、解救、监督、反馈等方面建立一个长期的合作机制,共同做好打拐工作。

 

      宝贝回家从建立到现在正好两年的时间,刚组建的时候连失踪儿童家长对我们都不相信,因为纯公益受到一些商业寻人网站的诋毁攻击,社会上不理解的质疑也有过很多,但是宝贝回家志愿者们一直坚持自己的公益原则,无私无偿地帮助寻找被拐儿童,救助流浪乞讨儿童,终于赢得了家长的信任及全社会的理解,特别是现在得到了公安机关的支持,对于宝贝回家的志愿者来说,更加坚定了我们与拐卖儿童这种罪恶做斗争的决心,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会继续依托宝贝回家寻子网,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的打拐专项行动,继续推动相关立法进程,让更多的宝贝能回到父母的怀抱之中。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5-24 14:16:5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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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xu 发表于 2009-5-14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宝宝1129 发表于 2009-5-27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龙龙 发表于 2009-5-28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顶

匿名  发表于 2009-5-28 23:36
希望一直坚持!永远不要与商业沾边!顶
匿名  发表于 2009-5-24 17:04
顶起!
忆春天 发表于 2009-5-24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  发表于 2009-5-24 22:36
扬宝妈 发表于 2009-5-24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5月初在中华网军坛上很偶然看到宝贝回家的网址和电话,马上找到此网。非常感动竟然有如此有益的公益网站存在。东北人太棒了,太善良了!
匿名  发表于 2009-5-25 01:44
能否将公安同志给出的现场解决方案,公布出来,对大家的行动也有个指导。
ebjie 发表于 2009-5-25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希望很快在地方可以看到这次沟通后的效果

快叫爸爸 发表于 2009-5-25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宝贝回家不要背离公益的本色。

不反对官方的支持,但如果和官方接触太多,未免功利化太严重。

我就一句话:我反对这门亲事。

匿名  发表于 2009-5-25 14:47
希望一直坚持!永远不要与商业沾边!顶
小师弟 发表于 2009-5-25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似乎不会被召安了的吧
缥缈月 发表于 2009-5-25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客人(116.232.*.*)在2009-5-25 1:44:17的发言:
能否将公安同志给出的现场解决方案,公布出来,对大家的行动也有个指导。

 

对。当时还有过后所反应的问题,公安部有明确规定的要公布出来。

看以后哪些地方警察还敢糊弄!

大树 发表于 2009-5-25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小师弟在2009-5-25 18:36:16的发言:
似乎不会被召安了的吧

^_^  要是招安,还不给大家弄个编制啥的 。

 

只要是有利于帮助、解救、保护儿童的都可以与我们建立合作机制;我倒是期望民政局也来,很想了解对解救出来的孩子们,民政是怎么安置、抚养,如何进行教育孩子的。关心下一代不是一时一事,涉及到下一代孩子的一生一世,各个部门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匿名  发表于 2009-5-25 23:13
我恳请国家对拐卖儿童的这些禽兽们恢复满门抄斩!
匿名  发表于 2009-5-26 12:21
顶起
调查事务所 发表于 2009-5-26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客人(222.212.*.*)在2009-5-25 14:47:34的发言:
希望一直坚持!永远不要与商业沾边!顶

[em63]

快叫爸爸 发表于 2009-5-26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现在政府的办事效率吧,除了政绩和利益官方部门不会太关心别的。

可以想象招安的后果,放心吧。

 

如被招安,请把我开除

匿名  发表于 2009-5-26 15:07

支持

我觉得是不是在路上看到过乞讨的孩子,可以把他们的照片上传。上传到网站旁边加上解说。现在大家的手机都有拍照功能应该不难做到。一起努力打造美好好的人间亲情。
匿名  发表于 2009-5-26 15:47
9楼说不能和公安联手,简直不可思议!没有公安局的出动,志愿者无法耐何人贩子的。
匿名  发表于 2009-5-26 15:58
太好了!
北方百合 发表于 2009-5-27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希望大家一起努力

匿名  发表于 2009-5-27 21:01
这个对大家来说应该不难,只是有爱心就足够了,希望人人都出一点力,世界将更加美好。我们报名做志愿者吧!
haiyantaan 发表于 2009-5-28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也是,如果绑在官方的列车上太紧,则会失去自己的处事自由。打个比方,如利用官方的资料,到时候哪些信息该发布,哪些不让发布都要受官方限制。

   难道一些家长掉失儿童,需要警方开张证明才能去登广告,警方以这些事影响不好为由不给开具。这样的例子还少吗?很难想象如果志愿者们需要发布一些建议,但是如果这些健议或者信息会景响到政府的影象工程时,绑在官方的列车上太紧的志愿者协会是否还可以象以往一样的自由运作而不受干涉?

    本人并不反对官方的支持,请读者勿断章取义。只是说不宜让协会的运作紧紧地绑在官方的控制之下!

匿名  发表于 2009-5-29 13:18
QUOTE:
以下是引用ebjie在2009-5-25 13:11:26的发言:

顶。

希望很快在地方可以看到这次沟通后的效果

匿名  发表于 2009-5-29 13:21
大家不要顾虑太多,个人感觉宝贝回家和政府的沟通应该是良好的开端。
慕荣游游 发表于 2009-5-29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政府的支持好办事儿

咱现在是合作,平等关系

坚持自己的原则就好

再说了,志愿者有什么线索,把儿童解救出来,功劳不都是政府的么,这种不劳而获的事情,他们喜欢得很

咱们要好好利用他们的情报和资料才是,这样更有助于帮助更多的小朋友

木子毛毛 发表于 2009-5-29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希望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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