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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阳光天使

[共助活动] 公安部刑侦局邀请宝贝回家志愿者座谈,双方共建长期打拐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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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10-4 14:21

   希望警方在加大打击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的同时,能细致摸查一下城市郊区和农村.我曾询问过俺老妈,在俺村里还有没有买卖儿童的...记得小时候有个邻居家的小孩就是买来的,老妈说那小孩现在结婚生孩子了;她还说前几个月在集市摆摊的时候,有个男的给了她一个手机号,并说如果你村里有想买孩子就打电话告诉他,说他手里的孩子是宾馆小姐生的,不想养孩子就委托他卖掉。俺妈居然把电话给收下了。我跟她讲了电视上抓人贩子的事以后,就要那个手机号..老妈说不知道放哪了,弄丢了。

  我觉得警方应该先以发传单的方式,给薄弱地区普及一下法律知识。

  让人们知道不想养孩子就卖掉是犯法的,人贩子是人人喊打的,收养弃婴不依法办理'收养证明'是对自己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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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观其变 发表于 2009-10-4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警方在加大打击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的同时,能细致摸查一下城市郊区和农村.我曾询问过俺老妈,在俺村里还有没有买卖儿童的...记得小时候有个邻居家的小孩就是买来的,老妈说那小孩现在结婚生孩子了;她还说前几个月在集市摆摊的时候,有个男的给了她一个手机号,并说如果你村里有想买孩子就打电话告诉他,说他手里的孩子是宾馆小姐生的,不想养孩子就委托他卖掉。俺妈居然把电话给收下了。我跟她讲了电视上抓人贩子的事以后,就要那个手机号..老妈说不知道放哪了,弄丢了。

  我觉得警方应该先以发传单的方式,给薄弱地区普及一下法律知识。

  让人们知道不想养孩子就卖掉是犯法的,人贩子是人人喊打的,收养弃婴不依法办理'收养证明'是对自己不利的。

chenmilk 发表于 2009-10-13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在太激动了,谢谢大姐有这个信息
匿名  发表于 2009-10-14 14:10
顶!
匿名  发表于 2009-10-15 16:55
支持
lala0453 发表于 2009-10-18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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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孩 发表于 2009-10-18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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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孩 发表于 2009-10-18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飘忽不定 发表于 2009-10-18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沟通很可以更好的联手打拐,解救出跟多的儿童!!! 宝贝们顶起!

 

kakaxixi 发表于 2009-10-27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支持支持!!!!runescape accounts
lala0453 发表于 2009-10-28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支持支持!!!!runescape accounts
匿名  发表于 2009-11-9 09:19
昨天看了中央12的节目,大家只谈怎么让孩子找到家,找不到家的孩子怎么办?  我想知道为什么买孩子不犯法呢?买孩子犯法的话没有人买孩子了也就没有人去拐卖孩子了,一些弃婴,孤儿也可以被没有孩子的家庭收养。。。。只是说说个人的想法! 其实买孩子的也挺泯灭良心的了,用钱买别人偷来的孩子满足自己的需要不缺德么? 都没有考虑过孩子亲生父母丢了孩子的感受!买来的赃物的行为叫销赃,买来的孩子的行为又叫什么??尤其是明明知道孩子是被别人拐卖来的还买。。。。。
匿名  发表于 2009-11-9 09:23
昨天看了中央12的节目,大家只谈怎么让孩子找到家,找不到家的孩子怎么办?  我想知道为什么买孩子不犯法呢?买孩子犯法的话没有人买孩子了也就没有人去拐卖孩子了,一些弃婴,孤儿也可以被没有孩子的家庭收养。。。。只是说说个人的想法! 其实买孩子的也挺泯灭良心的了,用钱买别人偷来的孩子满足自己的需要不缺德么? 都没有考虑过孩子亲生父母丢了孩子的感受!买来的赃物的行为叫销赃,买来的孩子的行为又叫什么??尤其是明明知道孩子是被别人拐卖来的还买。。。。。  还有就是被买来的孩子怎么还有户口呢?以后建议上户口的时候就做DNA 确认是夫妻2个人的孩子再上户口,这样也整治了一些不自重的女人 怀了别人的孩子马上找个人结婚!!!!!这社会啊~~~~~~唉!大家努力吧!
匿名  发表于 2009-11-15 04:22
佩服
我会申请加入这个集体的
能为孩子做点 事,是很幸福的
愿所有的孩子们都能幸福
愿所有失去家的孩子都能回到自己的家







                                 




                                                         山东人:※※冬雨※※
匿名  发表于 2009-11-15 09:15
如果证实买卖孩子 无论什么人 都应该往死里整
匿名  发表于 2009-11-15 09:18
其实可以让拐卖儿童少发生一些
我认为在我们现在的社会户口啊身份证什么的还是很重要的
国家 政府 公安部门就不能在上户口时把好这一关吗
512大地震 发表于 2009-11-17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轻易下结论,问题根本在于人本身,不要把所有的错误归于“政府”这个广泛性的词汇!
匿名  发表于 2009-11-20 11:25
要坚持公益的本色,但是必竟志愿者不是执法者。需要官方的帮助和保护!
美丽罪天使 发表于 2009-11-26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宝贝回家不要背离公益的本色。

不反对官方的支持,但如果和官方接触太多,未免功利化太严重。

我就一句话:我反对这门亲事。

 

 

我同意楼上的观点,但是有时候我们的力量也是有限的,只想说可以合理的利用支援和资源。如果官方出台一些这方面的政策条款法规也是非常有利的。

ken 发表于 2009-11-28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公安部的支持,能给大家的只有舆论方面的书面的东西。我支持网站与公安部门联动,多做一些实际的有益的事情,对我们这一个群体帮助也有用些

匿名  发表于 2009-11-29 11:59
1.出生于2000年,在2005年6月22日郑州解放路丢失。

         



                 2.特征:宽额头、大眼睛矮鼻子、后脑偏左有疤痕(约指甲盖大,当时没长发),性格外向。在这里,希望五湖四海的朋友,无论你站在任何岗位上,留心下周围的孩子,若符合以上特征和大概时间,伸出你的援助之手,转告给我,感激不尽。
lfp023 发表于 2009-12-2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em60]

匿名  发表于 2009-12-2 11:26
晕了!真好有政府支持我们,继续努力为大家服务,为了更多家庭的幸福,我愿意,继续努力为宝贝回家工作!
红黄凤凰 发表于 2009-12-2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1.基层公安部门根本没设置打拐单位,请大家呼吁公安部门专门设置该部门。

2.街头摄像头或者重要单位摄像头大多质量低劣,(大多是关系户安装的)对破案帮助不大,建议质检部门严加监管,验收合格后才允许安装!

3.对打拐破案率高的基层公安部门或者个人,给予重奖!对破案率极低的给予重罚!

匿名  发表于 2009-12-2 14:37
救人是宗旨

对人贩子要严上加严,让他们的成本变高,让那些人无翻身之日
匿名  发表于 2009-12-4 22:13

宝贝回家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很多家庭买了许多小孩,请有关部门前去调查取证
li_huai 发表于 2009-12-4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寻人为什么这么艰难,现在第二代身份证都已经启用,只要在第二代身份证里面录入个人的指纹信息,无论宝宝或亲人走散到哪里,通过公安系统的指纹系统,一下就知道了。这个技术已经是很成熟的东西,为什么在中国就用不起来呢??????????
匿名  发表于 2009-12-30 17:01
顶起
匿名  发表于 2010-1-17 10:00
打拐办一般在每个省的公安厅里设有,基层好像很少听说!
红黄凤凰 发表于 2010-1-19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宝贝可怜!上苍保佑!公安解救!民政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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