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类社会跨入21世纪的时候,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
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
发展阶段。”然而,当前我国社会普遍存在着一个极不协调的现象——乞讨,其数量之多、规模之广、影响之大,令人深思,应当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关怀。
一、当前我国城区乞讨群体的现状 根据实地调查、观察,与乞讨人员面对面访谈,通过走访公安、民政、城管、新闻等部门了解情况,查询有关国家政策、法规以及相关历史文献、学术专著和论文,在此基础上,经过分析、综合、梳理,对当前我国城区存在的乞讨现象和乞讨群体现状有了较为详细的了解。
一是乞丐的存在方式。现有乞丐大多数是长期为丐者,他们把乞讨作为长期且主要的生活来源和生活方式;少数是因偶发的客观原因而不得不暂时为丐的人,通常在客观原因去除后主观上不再选择乞讨。在某些条件下,临时乞丐会转变为职业乞丐。
二是乞丐的身体状况。现有乞丐中有超过三分之一的人患有各种疾病或伤残,残疾严重的占一半多,这些伤残病人有不少同时患有多种伤病,只有很少一部分曾经医治过,而且都没有治好;大部分的乞丐,尤其是外来乞讨者,则多为四肢健全者,而且还有其他的谋生能力,但他们并没有或愿意凭技能为生。
三是乞丐的性别年龄。乞丐群体中有七八十岁的老人,也有青壮年,还有儿童和婴儿,其中以老人和儿童居多,青年相对偏少,女青年尤其少;在所有观察到的乞丐中,男性比例略高于女性。
四是乞丐的地域来源。乞丐的流出地分布几乎覆盖了
中国大陆,但以安徽、
河南、山东等省居多,而且跨地区乞讨的占绝大多数;他们大部分来自于
农村,少数是城市失业、无业人员,也有一部分是流氓无产者。少数乞丐并不愿意透露自己真实的来源地。
五是乞丐的行乞方式。调查的乞丐中有少数被动行乞,默默等待公众施舍同情心,更多的则采取主动行乞或是两种方式同时运用,其中有一部分采用强乞行为纠缠被乞行人。社会大众对乞丐的评价态度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乞丐行乞方式的影响。
六是乞丐的活动场所。一般为城市的繁华地段,以车站、码头或高档活动场所居多,有不少在学校、居民区行乞,也有乞丐在火车上行乞。确因生活困难而出外流浪乞讨的人,一般只在本省、本市邻近地区的县城或较富裕的农村乞讨,很少到大中城市乞讨;而以乞讨为职业和生财之道的,则主要前往
经济发达地区、旅游胜地、外宾和港澳同胞较为集中的地区及其他大中城市。
七是乞丐的行乞时间。在大中城市中,乞讨现象有季节性变化,春夏多,而天寒地冻时少;行乞时间一般从早上九十点钟到晚上六七点钟;从乞丐的乞龄看,有刚入行的新手,也有经验丰富的老手。
八是乞丐的个人情况。一些乞丐在叙述自己的个人家庭问题时,表现出明显的心存疑虑,不愿回答或不愿表达真正的或详细的情况,尤其是在家庭问题、婚姻状况、子女数量方面不愿多谈;对行乞原因则愿意多说,但可信度较低。
九是乞丐的日常生活。差不多一半的乞丐能保证自己每天吃饱饭,同时,他们的“工作时间”在8小时以上的占近一半;在住宿上,乞丐基本上没有固定的地方,季节、天气、治安等变化影响着他们的栖身之所,也有人能够租房度日,但为数较少;有将近一半的乞丐说自己有充足的衣物被褥,实际上所谓的衣物被褥只不过是一件大衣或一床破被。
十是乞丐的未来考虑。有近一半的乞丐声称自己打算离开现在的乞讨地点去外地谋生,或者准备回到家乡,但他们中的许多人准备过一段时间再说,也有的要等到挣了钱以后才走,只有极少数想立刻离开。有不到三分之一的乞丐表示要一直干下去,而更多的人倾向于“金盆洗手”,这部分人中有一半以上的人觉得回家种田重操旧业好,还有一些人准备在大城市找一份工作来谋生。
二、当前我国城区乞讨群体的发展趋势
根据所调查的结果及掌握的资料,同时参考有关部门提供的案例及评价,通过分析研究,基本上可以形成一些带有结论性的意见。
一是乞丐可以说是民工外流的共生现象。乞丐流出地与民工流出地具有某种同源性,流出原因也有相近之处。虽然从行政区域上说,几乎各个省、市、自治区都产生出一定数目的流浪乞讨者,但其中又以安徽、河南、山东、河北、四川等省份的数量最多;从城乡对比来看,绝大部分的乞丐来自于农村,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盲目进城的
农民工找不到工作而沦为乞丐的。
二是“职业化”乞丐的比重增加。据1989年《中国年鉴》载,在1980年以前,因生活困难而沦为乞丐的约占乞丐总数的80%,而在20世纪80年代末这类乞丐仅占总数的20%。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极大提高,战胜灾害的能力不断加强,
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流浪乞讨人口的成分也开始发生改变,因生活贫困而进城流浪乞讨的比例不断下降,而游手好闲、好逸恶劳和以乞讨流浪为生财之道的人数比例上升,“职业化”乞丐明显增多,乞丐职业化的趋势越来越显著,很多人凭借这个“职业”脱贫致富,甚至腰缠万贯。有些伤残人员早晨由家里人送出来,晚上接回去,每天像上班一样,完全将乞讨作为一种职业。乞丐以行乞为主业,但这并不排除他们在单纯行乞难以谋生或认为依靠其他途径可以增加收入的情况下兼做“副业”。有些农民则是忙时务农,闲时行乞;有些打工者只是在没有活干的时候出来乞讨,在找到下一份工作之前“过渡”一下。
三是乞丐团体化现象值得注意。乞丐致富的榜样作用,极大地刺激了同地区的其他人,于是出现了家庭型、村落型的乞丐群体,他们有着明显的地缘关系,有着共同的生活方式和交往方式,具有强烈的群体归属感。在异地他乡,在竞争激烈的生存环境中乞讨谋生,需要有一个类似族长的首领进行家族式统治,乞丐们往往会形成一定的组织,划分势力范围,这样就形成了一种丐帮组织。丐帮是一种假亲属结构的互助组织,由“帮主”专门控制和操纵,有严密的帮规,有首领,有分支机构。当代的丐帮还没有出现全国性组织,仅仅是地区性的民间秘密社会组织,基本上每个地区都有各自的“帮主”,大部分是地痞流氓、黑帮头子。这些丐帮头子主要以暴力掌权,靠帮规约束帮众,同时负责给乞丐们分配活动地盘,调解乞丐间的纠纷。乞丐帮会具有准黑社会的特性,经常表现为团伙作案,聚众闹事。1986年秋,如果不是武汉市民政、公安部门搞了大收容、大遣送的话,就会在黄鹤楼下举行一次将成为中国乞丐史上的奇迹的“全国乞丐代表大会”,推选出全国乞丐首领。
四是经营乞丐现象的出现应引起重视。这是当前最丑陋的社会现象之一,也是导致人们丧失对乞丐的同情心的最主要原因。正是利用社会大众对弱势群体的同情与怜悯,在利益的驱动下再加上寄生思想作祟,有的人才会置道德良心于不顾,专门从事经营乞丐的不正当交易,这种人被称为“丐头”。有的“丐头”专门从农村欺骗一些瞎子、聋子、痴呆儿或者肢体残废惨不忍睹的人,让他们替自己乞讨;有的“丐头”专捡别人遗弃的小孩,或者人为致残,等长到四五岁时,开始训练,“卖艺”讨钱,或作“道具”讨钱;有的“丐头”从农村租借一些未成年儿童,对他们进行集中管理,要求每天完成定量的金额任务,否则就挨打挨骂不给饭吃。
五是乞丐群体复杂化、犯罪化倾向不可忽视。现实中的乞丐有的既流浪又乞讨,有的流浪乞讨又偷摸拐骗,也有的流浪乞讨又捡破烂。乞丐的人员构成,已远非穷困潦倒的老弱病残贫民与混迹其中的流氓无赖,其中已出现了中共党员和基层干部。更有甚者,一些来自农村的游乞者,竟然像游方和尚怀揣“戒牒”(佛教僧人出家受戒后所发给的受戒证明书)一样,怀揣一纸盖有乡村党、政大印的乞讨介绍信,使之合法化了。至于乞丐王国中越来越多的神秘罪恶魔影游魂,则是从乞丐现象中滋生出的衍生物,已经成为披着乞丐袈裟的犯罪之徒,具有流氓的性质。尽管这部分社会文明的渣滓在乞丐群体中占据比例越来越大,已经几乎成为主体,却仍然是以行乞为招牌的流氓犯罪之徒。包括少量有业不就或不务正业在内的职业乞丐现象和乞丐集团组织的形成,即完全从性质上使乞丐群体彻底沦为社会文明肌体上的疮疖、毒瘤。这个毒瘤同各种社会犯罪沆瀣一气,成为一大不容忽视的社会公害。
六是乞丐群体的年龄结构向低龄化发展。人们印象中的乞丐一般都是年老体弱者,实际生活中青壮年的比例在不断上升,同时未成年的少年儿童数量逐年增加,有的自小就随家人流浪乞讨。尤其是由于人口的盲目流动、学校
教育存在的问题、社会离婚率的上升、传播媒介的极大诱惑,使得离家出走、流落街头的儿童数量增加,因生存能力弱,无处安身,流浪乞讨便成了他们谋生的不正当手段之一。
七是乞讨方式手段呈现智能化、多样化。目前,以最本能、最本分的哀乞苦讨为主要行乞方式的原始型乞丐仍然为数不少,但随着竞争的加剧和激烈,乞丐们八仙过海,各显其能,有的“古为今用”,“推陈出新”,乞讨高招、新招层出不穷,除了残疾型、卖艺型、流氓无赖型、瞎编乱造型之外,在因特网日益普及的今天,甚至出现了“网上乞讨”的现象。尤其是新生代乞丐日益向着智能化乞讨的方向发展。
八是乞丐呈扩大化趋势由城市向农村蔓延。乞讨者大多聚集在大中城市,尤其是发达城市,但由于乞讨现象的长期存在,城市居民对乞丐的漠然和熟视无睹,以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治理整顿,导致乞讨者另寻他径,开拓新的市场和发展空间,势力范围和活动场所向县城、乡镇及富裕的农村蔓延扩展,把触角伸向了广大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