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命案必破”的政治压力,更不像查处卖淫、赌博案那样有罚款收入,他们对之兴味索然,也就在所难免了
昨天有两条新闻,一条是“一季度GDP同比增长6.1% CPI下降0.6%”;另一条是“广东东莞逾百对父母街头悬赏千万寻子”。这两条新闻看似风马牛不相及,但媒体对它们的不同对待,却不禁让人百感交集——无论是纸媒还是各大门户网站,第一条新闻都被置于头条显著位置,第二条则被置于供人们茶余饭后消遣的“社会新闻”栏里。而在我看来,第二条却比第一条更能反映一个社会是不是真的进入了现代文明社会。
市场经济搞了这么多年,单凭切身感受大家就都能明白,经济发展是有周期的,时不时闹点危机什么的,也是难以避免的。因此,仅仅根据GDP的总量或者增速,来衡量一个社会的发达或文明程度,就属于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了。比如中国GDP总量已经超过德国,增速更是让日本长期瞠乎其后,但我们显然还不能说,中国就比这两个国家更发达或更文明。
实际上,衡量一个社会的现代化程度,要靠“一束指标”,而不能仅靠“一个指标”。这其中,经济发展水平固然是重要指标之一,但政府能不能有效地保护公民的权利,尤其是能不能有效地保护那些毫无自我保护能力的儿童的权利,也是一个同样重要,甚至是更重要的指标。
从新闻中披露的情况来看,东莞儿童失踪的情况,令人触目惊心:100多对父母的儿女被人贩子夺走,从此杳无音信。他们打出的横幅是:“倾家荡产、变卖家产悬赏1000万买回爱子”——“买回”而不是“领回”或“夺回”,这里面该有多少悲怆与绝望啊!而“据很多家长称,自2007年起,已经有过千名男童遭拐带,失踪地点遍及东莞各镇”。一位母亲,居然在大街上被人“从她怀中硬生生夺走年仅9个月大的儿子”——这是一幅怎样的混乱景象,与和谐社会相去何止十万八千里?这样的局面不消除,东莞的GDP总量再高,增长速度再快,恐怕都不能被称为现代文明社会吧?
不久前看了刚获奥斯卡最佳影片奖的电影《贫民窟的百万富翁》,印度流浪儿童的境遇让人惊怵:如果他们不幸落入那些靠控制儿童乞讨为生的黑社会势力手中,竟会被他们用食勺挖去眼珠。印度是“金砖四国”之一,经济总量和增长速度不菲,还有两艘航空母舰,但在国际舆论中,印度却一直被视为是“前现代”的社会,其原因概由于此。在这部英国人执导,又被好莱坞青睐的影片中,唯一敢于挺身而出制止对儿童施暴的人,竟是一个到泰姬陵观光的美国游客,不无微妙反映了西方社会的这一看法。
其实,东莞拐卖儿童猖獗仅仅是冰山一角,在全国各个地区,都有拐卖儿童现象,这一点,人们只要登陆一家专门帮助寻找失踪或被拐卖孩子的公益网站“宝贝回家寻子网”就明白了。
拐卖儿童现象为什么愈演愈烈且有蔓延的趋势?说到底还是和政府尤其是警方重视不够有关。从警方的角度来看,拐卖儿童案不像“保护投资环境”那样,有来自地方官员的督促,也没有“命案必破”的政治压力,更不像查处卖淫、赌博案那样有罚款收入,他们对之兴味索然,也就在所难免了。比如公安部门居然有儿童失踪不足24小时不予立案的规定,真是令人感到匪夷所思,因为在现代交通条件下,24小时足以把被拐儿童送到几千公里之外,警方如此规定简直可以说是一种蓄意纵容了。
也许,只有当每个地方政府都明白,儿童频繁失踪是政府之耻,是自己管理的地区还没有进入现代文明社会的标志,是比GDP更重要的指标,他们才会“雷厉风行”地着手打击这类犯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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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人无罪 拐人不止
时报曾于4月1日就河南某特大拐卖儿童案主犯被执行死刑一事发表评论,以下是论者对拐卖人口现象屡禁不止的主要观点:
我国至今没有对买人口的一方可操作的惩处法条,这造成了拐人有罪,买人却无罪,这样谈何从源头阻止罪恶。堪称反讽的是,在我们国家,瘾君子买毒品,会被惩处;嫖客买淫,会被惩处;买“黄色出版物”,会被惩处;买非法文物,会被惩处;而“买人”——买别人的孩子养甚至当乞讨工具,买别人的女儿和妻子来做性奴和生育工具,却在我们的法律中不知如何惩处?
http://www.qnsb.com/fzepaper/site1/qnsb/html/2009-04/17/content_199018.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