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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探讨] 合肥新民生工程:无着人员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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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3-4-30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合肥在线讯(记者 苏宇)农村低保逐年提标、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合肥多项民生工程的实施减轻了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增强了老百姓的幸福感。今年,合肥市民政局承担的民生工程再次扩容,从过去的6项变为9大项,生活无着人员救助被纳入民生工程,殡葬惠民新政四月开始施行,越来越多的人将享受到民生工程带来的福利。
  无着人员有“着落”
  2013年,长丰、肥西、肥东和庐江县将各新建一个县级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场所,各新建床位30张,为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无偿提供临时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等服务,并具备延伸救助保护功能的救助场所。而对于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也正式纳入民生工程,今年17岁的小杰(化名)家住下塘镇,是一名孤儿,如今和奶奶相依为命。小杰告诉记者,现在每个月能领到差不多六百元的生活补助,这对他和奶奶来说简直是“救命稻草”。
  根据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标准的规定:社会散居孤儿每月能领到不低于600元的基本生活费,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此外,对于父母失踪或弃养两年以上、父母双方均患精神性疾病、正在服刑或均是二级以上重度残疾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满18岁的艾滋病患儿童,也可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除了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和孤儿群体外,合肥市还对社会办养老机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全方位保证对于无着人员的救助,真正做到无着人员有“着落”。

合肥市救助站的工作者正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资料图)
  农村低保标准逐年上升
  家住长丰县下塘镇北店村的李广胜今年46岁,七年前不幸患上尿毒症,家中从此一贫如洗,自己也丧失了劳动能力。“患病第二年,民政部门给我家办理了低保,现在我和我爱人每个月一共能拿到240元的低保补助,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我家的负担。”对于李广胜,低保政策无异于“雪中送炭”。
  据了解,今年2月份,合肥市出台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十二五”期间内农村低保标准按每年不低于10%递增。从今年1月1日起,合肥市区农村低保标准由户年人均4320元提高到4920元;四县一市农村低保标准市定指导线每人每年不低于1650元。今年一季度,合肥市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530858人,发放农村低保金8780.41万元。
  免除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费
  合肥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费用免费政策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今年新增的民生工程,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在办理丧事活动中,所产生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费用全部免费。而为了倡导绿色殡葬理念,合肥市还将对不保留骨灰与节地葬式进行补助。选择骨灰江葬的,按每盒1000元补助。在经营性公墓内选择花坛葬、树葬、森林葬等节地葬式的,按每盒骨灰500元补助。
  今年医疗救助金已发放两千余万元
  今年1—3月份,合肥市15692人次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共发放救助金2254万元。4月1日出台的《合肥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制订了全市统一的救助对象、病种、救助比例及封顶线。对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户、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不设病种限制,代替其缴纳参保参合资金,对城乡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和低收入家庭中80岁以上老年人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部分的50%参合(保)资金。如果救助对象在定点医院看病,走“一站式”服务的,救助比例最高可以达到个人自付的90%,最高可救助3万元;对低收入家庭患大病的,救助比例可达到45%(起付线为2万元),最高可救助1.5万元。
  如对相关政策进行咨询或监督,可拨打合肥民政局电话0551—6275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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