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春霞发自北京 记者从近日在京举行的一项反拐宣传活动获悉,今年1月,中央综治办会同公安部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纳入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治安综治考核评比之中,制定下发了反对拐卖妇女儿童工作检查考核标准。
此次反拐宣传活动由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安部主办,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全国妇联、北京市公安局协办,以“关爱妇女,反对拐卖”为主题。
近日,公安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综治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29部委联合下发了《〈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实施细则》。此前,公安部正式下发了《关于公安机关贯彻实施《〈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的意见》。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上述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进一步推动了反拐工作的深入开展,初步形成了公安机关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反拐工作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