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之窗 www.fujian-window.com 2009-03-20
时间:昨日
地点:惠安崇武镇靖江村
辖区:崇武边防派出所
这名江西女子拿到1万元,将28天大的儿子“送”给老乡,找人收养。老乡却把孩子转手卖到惠安。听说儿子卖了80万元,这位母亲数次找上老乡要价10万元未果,遂报警称“要找回儿子”。
昨日上午,江西警方和崇武边防所联合解救已经8个月大的男婴。看着白白胖胖的儿子,这位母亲又改变主意了。
两地民警解救男婴
昨日上午10时,记者跟随10多名民警、男婴的母亲张某香,赶到崇武镇靖江村村民哈某福家。介绍人张某民说,孩子就是这家人接收的。
孩子的母亲(右)决定让阿婆收养儿子
民警冲进一栋三层高的楼房,一间一间敲门,都没动静。这时,楼上下来一名中年女子,显得有些慌张。张某民马上认出:“她是哈某福的妻子,去年8月,就是她抱着孩子上楼洗澡的。”中年女子随即被民警控制。
得知孩子可能在哈某福的母亲张阿婆家中,10时20分,民警赶往,但屋里只有张阿婆一人。民警爬到围墙窗户往里看,仍没找到孩子的身影,但屋里有一辆学步车、一罐打开了的奶粉。
“肯定惊动了家人,孩子被转移了。”民警分析。
戏剧性的是,中午12时许,张某香被一名男子接走。男子正是哈某福,在一个亲戚家中,哈某福让张某香见到了她的儿子,但没让她带走。
下午3时许,在两地警方的努力下,张某香再次看到白白胖胖的儿子,这回,她突然变卦了:“为孩子好,你们养吧。”
母亲“送”儿拿1万
介绍人张某民和张某香,是江西进贤县同一村的。张某民说,去年8月,张某香夫妇俩对他说,要将这个不足月的男婴送人。“他们是组合家庭。男方家里已有3个女儿,包括这个男婴,张某香也有3个儿子。他们家穷,根本养不起。她丈夫还说,这个孩子不是他亲生的,他不要。我只是帮忙送人收养。当时,张某香说好要1万元。”
“后来听说孩子卖到福建,村里就开始传着,说福建人舍得出钱,男孩能卖10万元。后来越说越离谱,说卖到了80万元。”随张某民一同赶来的村干部说。
“接着,张某香多次登门问我要钱,甚至喊出要10万。”去年9月,拿不出钱的张某民一走了之,而拿不到钱的张某香报了警,要找回儿子。
江西警方介绍,张某民先是谎称将孩子交给侄女收养,实际上叫人在崇武联系哈某福,之后将男婴送到哈家,谎称是自己的孩子,没能力养,从哈家拿到3.6万元“营养费”。回江西后,张某民给了张某香1万元。
日前,因涉嫌贩卖儿童,张某民被网上通缉,后回家自首。18日晚,张某民和张某香被江西警方带来崇武找孩子。
她决定将儿子送养
张某香,今年35岁,长得瘦小,现在又怀上了。“我是个命苦的人,找了3个男人,生了3个儿子。
张某香说,她本来有个美满的家庭,丈夫在浙江开店,两个儿子在江西老家读初中。但3年前丈夫突发心脏病,死了。之后,她认识一个安徽男子,怀上孩子后,男子离开了她。她就嫁给现在的丈夫。生下孩子后,丈夫不愿意要。
昨天,张某香改变了主意。在哈某福一家人面前,她同意办理收养手续,让张阿婆收养孩子,她说:“你们也是个痛苦的家庭,在你们家,孩子会过得更好。”
“7个多月了,我把他当亲孙子一样照顾。”说着说着,79岁的张阿婆老泪纵横,赶来的哈家人都跟着哭了。
片警郭小龙介绍,张阿婆的大儿子———哈某福的哥哥,去世快30年了。而在两年前,张阿婆的长孙也因病去世。
江西警方说,此案还要继续调查。 (记者 杨炯 谢向明 实习生 俞斐 通讯员 张小勇 郭小龙 文/图)
□延伸阅读
反复生子收“营养费”
等同于贩卖儿童
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泉州分所涂宗全律师认为,如果以出卖为目的,把亲生子卖给他人,则构成拐卖儿童。本案中,如因家庭困难将孩子送人,则不构成拐卖儿童。但若反复生子,再以收“营养费”谋钱,一则可依计生法的规定处罚;另一方面,也可以认定实质上是以出卖为目的,构成拐卖儿童;其非法所得,也应当全部没收。
而张阿婆虽然收买了小孩,但如果对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也不阻止民警对其解救,应该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这名孩子被解救后,应送回亲生父母身边抚养。但若亲生父母确实有困难养不起的,根据自愿,可按收养法的相关规定送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