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虎毒不食子,但萍乡市芦溪县的蔡某,在儿子还在母亲肚子里的时候,便四处联系买家。最终,蔡某将两个儿子卖给他人,换来的2.4万元全部输在赌场上。
芦溪县新泉乡大江村村干部告诉记者,2003年下半年,蔡某打工时认识了在附近餐馆做服务员的朱某,同年底,两人开始同居。2006年10月底,朱某到了预产期,此时,蔡某赌博欠下几千元赌债,他担心养第二个儿子负担不起,于是便与当地一名没有生育的丁姓村妇联系,打算将快要生下的孩子以7000元的价格卖给她。
2006年11月4日,朱某产下一男婴。蔡某竟然从医生手中抢过儿子,直接通知丁某拿钱抱人,由于此时丁某的钱不够,于是,蔡某着急地寻找下一个买家,并将该男婴以6000元的价格卖给了该县新泉乡市上村的张某。第二天,凑足钱的丁某找到蔡某,称只要把男婴抱回来,价钱可以再加2000元。最终,蔡某将儿子以9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丁某。
2008年1月16日,经过剖腹手术,朱某又生下一个男孩。当手术后的妻子还在昏迷中,蔡某便电话通知了专门贩卖儿童的妇女夏某。当晚在芦溪县宣风镇铁桥下,该县银河镇彭某花两万元现金从夏某手上买下了刚出生一天不到的男婴。事后,蔡某分得1.5万元,而夏某分得5000元。
2008年9月初,当地计生办向该县公安局新泉派出所反映该情况。因为事件令人震惊,警方当即立案侦查。同年9月21日晚9时,民警将蔡某抓获归案。
案发后,蔡某告诉民警,两次拐卖亲生儿子获得的9000元和1.5万元卖儿款,都被他输在赌场中。办案人员称,庭审中,蔡某反复强调自己卖的是自家的儿子,而且日后一有时间就会去看望儿子。“曾经以为卖自己的儿子不是犯罪。”蔡某说。
8日,记者从检察机关了解到,今年3月5日,芦溪县人民法院开庭审判这例父亲卖儿子一案。法院认为,被告人蔡某以营利为目的,将自己的两个亲生儿子(婴儿)卖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据了解,如今,因朱某生活困难,孩子的安置成了问题,考虑到两位买主心地善良,目前,两个孩子仍留在丁某和彭某身边喂养。 其摘自3月9日《大江网》http://news.sina.com.cn/o/2009-03-10/101015285762s.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