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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乞讨者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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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天使 发表于 2009-1-29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行乞还是抢劫?》续闻

强行乞讨者被拘留

法律规定: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警告

http://www.wzwb.com.cn/   2009年01月23日 13:17
 

  □袁寿省

  本报讯 昨天下午,鹿城公安分局五马派出所民警突击行动,在五马商圈一带抓获一对强行乞讨的母子和4名强行卖花的孩子。昨晚,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强行乞讨的母亲给予行政拘留,几名孩子被送进救助站。

  昨天下午2时许,民警在市区府前街、人民路、环球大厦、开太百货门口进行突击巡查,在五马街五味和门口,发现一对母子正在强行要钱(20日本报曾以《行乞还是抢劫?》为题作报道)。母子端着饭碗来回向路人要钱,路人不给或置之不理,小孩子就抱着路人的腿不让走,死缠硬磨,路人越是挣脱,小孩子抱得越紧,直到路人给他硬币才松手。于是警员当场将这对母子“请”进了派出所。

  经查,这对母子来自甘肃,前不久与另外两对母子结伴行乞,都是文盲。他们曾在道路红绿灯处穿梭行乞,后改到五马街商圈一带强行乞讨,目前未发现有操纵乞丐团伙的犯罪行为。

  警方表示,将加强对五马商圈一带的乞讨人员管理,如发现有强行乞讨的,成年人将依法拘留,小孩将依法送进救助站。

  据介绍,遭强行乞讨可报警。《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遭遇强行乞讨,市民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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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阳光天使 发表于 2009-1-29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行乞还是抢劫?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20日14:51  温州新闻网

  温州网讯 昨天晚上,市民王先生等人来电反映,称市区五马街有一群卖鲜花和行乞的人员实在是太横行霸道了,他们带着小孩子强买强卖、暴力行乞等等,希望予以曝光。推荐阅读

  晚上7时多,记者从五马街的东头往西头进发,沿路随处可见卖鲜花的小孩子和带着小孩向路人要钱的行乞人员。他们一路卖花、行乞,其一举一动正如王先生所反映的那样强买强卖。

  卖花都是一男一女两个小孩搭伙的,一个十来岁、一个五六岁。他们专门盯住结伴而行的男女青年情侣,一见这样的对象路过,他们就拉住其中男青年的手,要他给旁边的女青年买一束鲜花。要是男青年不买,就前去拦住他们的去路,若是对象继续走,就会拉住他们的衣服,直到真正没有办法了才放弃。

  市民反映意见最大的是那些强行要钱的乞丐。记者发现,这些乞丐都是一名妇女搭配一名小孩,昨晚五马街上有五六对,他们端着饭碗来回向路人要钱,一旦路人不给或置之不理,小孩子就像训练过的一样抱着路人的腿不让走,路人越是挣脱,小孩子抱得越紧。记者现场看到,路人已经拖着小孩走路了,小孩还是不松手,直到那人抛给他一枚硬币。

  记者拍照后,几个乞丐就大大咧咧骂记者。不久,记者身后就出现两个气势汹汹的年轻人,记者走到哪里他们就跟到哪里。记者跑到附近一家有保安的百货商店,并与这名保安聊天,这时两名年轻人才悻悻离开。这家商店的保安说,这些卖花的、行乞的,整天都是这样拦路卖花、要钱,实在太霸道了。

  记者向110报警。不久,鹿城公安分局五马派出所民警开着摩托车来到五马街,这些乞丐很快就开溜了,都集中到五马广场后面的一条小巷子里。海鹏 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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