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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0例)近在咫尺未相认 宝贝回家把线牵——分离15载的蔡琴与家人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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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水心 发表于 2012-12-4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贵阳依依 于 2013-6-7 22:14 编辑

 

近在咫尺未相认,宝贝回家把线牵

——分离15载的蔡琴与家人见面

编辑:四川水心      

     

   
    2012年9月,在“宝贝回家”的帮助下,蔡怀拆、邱谋英夫妇终于找到失散15年的孩子。

 

    孩子出生于1995年,随务工的父母租住在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镇翠微村敦睦里2横巷3号。1998年8月25日,年仅3岁的孩子在出租屋外玩耍时失踪,失踪时孩子名叫蔡琴。孩子失踪后,蔡怀拆、邱谋英夫妇便四处寻找,但音信全无。直到2011年12月12日,在百般寻找失踪孩子无果的情况下,抱着试试看心情的蔡怀拆、邱谋英夫妇向“宝贝回家”发出求助申请(登记链接:http://www.baobeihuijia.com/view.aspx?id=38668),网站迅速作出了安排,将任务下发到志愿者水心手中。

 

    通过水心与家人沟通,了解并确认孩子失踪有关情况等基本信息后,2011年12月14日,一份寻子信息登在“宝贝回家”的网站上,并在各大主流网站上进行转载。

 

    2012年9月8日下午,一个女孩联系志愿者,称蔡琴可能是她的一个朋友。水心接到信息后,非常重视,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进一步了解,并将了解到的情况与蔡琴父母进行核实。通过多次交谈和特征的比对,基本确认蔡琴就是她说的那个人。

 

    根据掌握的信息,蔡琴现居住在与失踪地仅一步之遥,都在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镇。而这小小的一步却让骨肉分离15载。

 

    现在蔡琴已年满16周岁,正在上高中二年级,已用了新的名字。为不影响孩子的正常学习和生活,故省略了确认细节。

 

    我们衷心希望蔡琴在高中这一人生中非常关键的时候把握住机会,用实际行动来回报自己的父母。祝福邱谋英找到了心爱的女儿。

 

帖子链接:https://bbs.baobeihuijia.com/thread-9009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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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鱼的眼泪 发表于 2012-12-4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
木鱼的眼泪 发表于 2012-12-4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盐城剑画 发表于 2012-12-4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晚了祝贺蔡琴回家
小方 发表于 2012-12-4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了,家人多开心哪
头像被屏蔽
huidaoqiye 发表于 2012-12-4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7天的野猫 发表于 2012-12-4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
梅开二度 发表于 2012-12-4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祝贺蔡琴一家!
Amy_mz 发表于 2012-12-4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好了,呵呵,祝贺一家团聚
天涯芳草 发表于 2012-12-4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蔡琴现在的生活还是不错的 亲生父母终于可以放下心啦!祝福一家人!
幸福回家 发表于 2012-12-4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祝贺!
枫叶儿 发表于 2012-12-4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能问下楼主这个怎么寻亲人的不哦。。说实话我不知道我属于是拐卖还是亲人卖出去的反正我是没啥记忆。。我现在的家庭可以算复杂也简单养父并不知道我来历我是被养母带回家的属于没记忆儿童。。我出生年月只知道大概是1987到1988之间女孩。。我现在只是想弄懂我自己到底有没有亲人的。。我联系QQ450840541

点评

请你尽快到《宝贝回家》网站首页登记自己的信息。而后,会有志愿者跟进,帮助你寻找亲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2-5 09:03
洛阳光明 发表于 2012-12-5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枫叶儿 发表于 2012-12-4 23:37
能问下楼主这个怎么寻亲人的不哦。。说实话我不知道我属于是拐卖还是亲人卖出去的反正我是没啥记忆。。我现 ...

        请你尽快到《宝贝回家》网站首页登记自己的信息。而后,会有志愿者跟进,帮助你寻找亲人。
风中百合 发表于 2012-12-5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徐州醉 发表于 2012-12-5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蔡琴一家团聚,水心辛苦了!!!
秦耕 发表于 2012-12-6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咫尺就是天涯。祝福一家团圆。
O心不老 发表于 2012-12-6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祝福一家团圆。
上下求索 发表于 2012-12-7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祝贺蔡琴回家
宁国露露 发表于 2012-12-7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太好了!
QUDONGGANG 发表于 2012-12-10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蔡琴,一家团圆!
华中华 发表于 2012-12-11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志愿者您们辛苦了.
--其实买家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应该把人贩子与买家判重点。以及做到杀一禁万目的。希望不要再有孩子被拐买的事情发生了国家立法很难。应该我们做为一个好心人,都坚持人贩子判死罪就好了,以后无论谁带孩子坐火车也好,汽车也好。都必须有很正确的证明是一家人就好了。如果发现不是,立即查处,没有不可能的事情.关键看谁可以把带孩子的事情写的好,在申请国家实行就可以可了我的文化不好。真想写一片这样的散文给警察,这样感动警察,警察也就像检查身份证一样方便就好了,我相信这件事情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实现的,如果国家,与法律拿人贩子没有办法,我可以把人贩子杀了,我就是陪了我的生命.我也不后悔的,希望我的生命给百姓带来幸福,我们要想当兵打仗一样,保卫每个家庭,是我们 做好人,义不容辞的事情,我个人的想法,我真希望不管什么原因.只要是人贩子与买家必须受到严惩法律的制裁.
广州cherry 发表于 2012-12-14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祝贺!
狂沙卷浪 发表于 2014-7-29 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幸福健康是第一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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