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贝回家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5056|回复: 19

让我们都来行动起来,“关爱流浪中的孩子”

[复制链接]
xuxinqingdao 发表于 2008-12-30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每次打开宝贝回家的网站,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每一张可爱的、稚嫩的孩子的脸,让人看着心里揪心的痛,在这个到处充斥着金钱的社会里,留给稚嫩的孩子们更多的纯净吧!不要因为我们的忽视,而放弃这些原本纯净和稚嫩的,在流浪中的孩子。流浪中的孩子们在冰冷的世界里召唤,触手可及的帮助就在身边,让我们行动起来。

一件事情可以被持续的做下去,它的速度就是加速的,它的力量就是无极限,它的爱就是无边际,不能停下,我告诉自己,也告诉所有的网友们,只要可能,我们就要持续的开展我们的志愿行动,


只要我们行动,就有希望;如果我们没有行动,就根本没有希望可言,不是吗?

我的建议:

1、  如果你有时间和精力,请尽可能搞清楚他们的具体活动地点和居住场所,排查可疑性。

2、  如果你没有太多精力,可以抽空去看看那个“宝贝回家”的网站,记下那些寻家宝贝的脸庞,注意一下这些孩子是不是就在我们身边?

3、  如果你没有太多时间,可以顺路把看到的这些乞讨者和孩子进行拍照,登到那个“宝贝回家”的网站上,注意周围环境、拍照手法和自身安全。

4、在如上行动的同时,请选择报警,无论警察是否协助我们,法律还是我们的首选手段,这是保护孩子和保护我们自身的前提。

6、  不要给他们钱,这样只会纵容他们的企图;如果孩子醒着可以给孩子些吃的,这可能是孩子们真正能得到的东西,趁机盘问成年人,多搞点他们的底细。

7、  坚信“邪不压正”,我们会是这次行动的强者。


我汇总的如下可疑情况,请大家参考并适时报警。

1、长时间昏睡的小孩(有被喂药的可能),请寻找证据进行报警,便于有效的执法。

2、与成年人长相根本就不同的孩子,甚至好几个孩子,长相均不相似(无血缘关系)

3、有残疾、有伤害的孩子,尤其是久伤不愈的孩子(被人为伤害的可能性很高),这种情况,严重建议立刻报警。

4、不同时间询问孩子和家长的姓氏时,无法答复或者答复不一致。

5、询问孩子的具体年龄(具体到月份)和出生年月时,无法立刻答复或者答复不一致。

6、外地口音的乞讨者(为什么长途跋涉出来乞讨?利益)

7、年轻力壮的家长(尤其是男士)却带有一个病恹恹的孩子(哪个家长不是自己的孩子尊为宝?)

8、孩子面黄肌瘦,衣不裹体,家长却毫不在意,却以此为由进行乞讨。

为了保证您发布的信息能够及时的得到回复及关注
建议您登陆后进行发帖操作.请点击这里
登陆注册
 楼主| xuxinqingdao 发表于 2008-12-30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向市政、人大相关部门提供建议,尽快完善保护流浪儿童的相关法律;与那个“宝贝回家”的网站长期保持联络,提供信息交流和沟通;可以定期轮流去社会福利院探访孩子并进行登记和拍照;可以去女工居多场所进行生育安全宣传教育,避免流浪孩子的再生等等。
 楼主| xuxinqingdao 发表于 2008-12-30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更多的家长们引起注意,看好自己的宝宝,提醒到更多的家长,毕竟天真无邪的宝宝是没有任何防备,是容易受到伤害的群体。
 楼主| xuxinqingdao 发表于 2008-12-30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过年了,周围带孩子乞讨的人越来越多,大家都行动起来帮帮这些孩子吧,不要轻信个人的力量,我们联合起来就会汇成一股不小的力量,最简单的协助就在身边:请不要忘记手中的相机拍照和必要的报警。执法需要取证,我们可以协助取证再报警。

linairport 发表于 2008-12-30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提个可能性的问题,或许报警人会遇到这样事情,但愿不会发生,国家这么大谁有敢保证。

(下面的事情只是我个人的担忧,或许是我过忧了)

 

假如我报警,警察确实发现是个被拐孩子,而且是个残疾小儿,警察如何处理呢?当然能够找到家长是好事,假如找不到家长呢?或没法安置这个小孩,是不是要交给报警人负责呢?各地区情况不一样,谁也不敢保证当地政府如何处理的。所以,我们要保护孩子是好意,但也不能影响我们自己的生活,应该采用我下面的方法比较好,我们只要能做到促使政府接手这件事情,就是我们最大的功劳(目前情况之下),等国家接手后,我们再报警辅助警察工作也不迟。

 

http://www.baobeihuijia.com/bbs/dispbbs.asp?boardid=2&Id=12405

阳光天使 发表于 2008-12-30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linairport在2008-12-30 20:25:38的发言:

我提个可能性的问题,或许报警人会遇到这样事情,但愿不会发生,国家这么大谁有敢保证。

(下面的事情只是我个人的担忧,或许是我过忧了)

 

假如我报警,警察确实发现是个被拐孩子,而且是个残疾小儿,警察如何处理呢?当然能够找到家长是好事,假如找不到家长呢?或没法安置这个小孩,是不是要交给报警人负责呢?各地区情况不一样,谁也不敢保证当地政府如何处理的。所以,我们要保护孩子是好意,但也不能影响我们自己的生活,应该采用我下面的方法比较好,我们只要能做到促使政府接手这件事情,就是我们最大的功劳(目前情况之下),等国家接手后,我们再报警辅助警察工作也不迟。

 

http://www.baobeihuijia.com/bbs/dispbbs.asp?boardid=2&Id=12405

这样的孩子按规定可以送到救助站,在无法找到孩子的监护人的时候,可以送到当地福利院,不会让报警人负责的。

linairport 发表于 2008-12-30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阳光天使

 

这样的孩子按规定可以送到救助站,在无法找到孩子的监护人的时候,可以送到当地福利院,不会让报警人负责的。

 

 

=======================================================

各地的参差不齐,说实话,让我做,我确实不敢,因为做好事“惹祸”上身的事例不少,我能做的只是呼吁国家接手或宝贝回家网提供信息而已,我还是觉得我那个贴里建议方法较可行,同时也很安全。

 

http://www.baobeihuijia.com/bbs/dispbbs.asp?boardid=2&Id=12405

 

如梦人生 发表于 2009-1-10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2009年1月7号在上海田林路合川路附近的小桥上拍到一个乞讨者,抱着一个睡着了的孩子。。。直觉这个孩子是被拐来的(睡得直直的,很死很死那种,像是被喂了药的)。

 

拍了张照片,不知道传到哪里,这里传一下,请知道的帮忙转帖一下。谢谢。

让我们都来行动起来,“关爱流浪中的孩子”

让我们都来行动起来,“关爱流浪中的孩子”

坤爸 发表于 2009-1-10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向市政、人大相关部门提供建议,尽快完善保护流浪儿童的相关法律
 楼主| xuxinqingdao 发表于 2009-1-12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坤爸在2009-1-10 19:59:13的发言:
坚持向市政、人大相关部门提供建议,尽快完善保护流浪儿童的相关法律

莫文娟 发表于 2009-2-12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不停的呼吁,希望能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的注意,能出台严厉打击抑制人贩子、组织乞讨者、买卖孩子的法律,要让人不敢再做这种事情,同时让所有人都不给乞讨者钱财,让他们无利可图,才能最好的保护孩子。
匿名  发表于 2009-3-11 16:46

[求助]寻白凯,白凯凯,男,1991年8月7日出生,聋哑人,身高大概1.70米。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这样的孩子按规定可以送到救助站,在无法找到孩子的监护人的时候,可以送到当地福利院,不会让报警人负责的。

还是这么说,不要让我们的忽视或者犹豫而放弃这些孩子。
匿名  发表于 2009-3-11 16:52
可能是句官话:“国家有难,匹夫有责”,不要以为这种事情有我们无关,不要总是等待国家、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群体也是不可估量的一份力量。为什么罪恶多发生在黑夜,因为黑夜里没有警察吗?不是的,因为黑夜里人少,每一个都是一种对罪恶的警示,如果我们都变得忽视和冷漠,那总有一天这种忽视和冷漠也会回应到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
匿名  发表于 2009-3-11 16:53
当然,继续呼吁政府的关注也是必需的。
东莞-Ruby 发表于 2009-4-17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有行动才会有希望!

凤凰涅槃灬 发表于 2009-5-5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平时的我们,多留心一点,或许不知不觉中,会帮到很多孩子吧

 

 

忆春天 发表于 2009-5-19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坚持向市政、人大相关部门提供建议,尽快完善保护流浪儿童的相关法律
排球迷三子 发表于 2009-5-19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顶起来了
志愿者111 发表于 2009-5-19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要快快行动,越多越好。

国内形势非常难料,一旦出现混乱找孩子就更难了。

要趁没乱之前把孩子们找回来

匿名  发表于 2009-5-29 16:48
QUOTE:
以下是引用xuxinqingdao在2008-12-30 17:29:05的发言:
坚持向市政、人大相关部门提供建议,尽快完善保护流浪儿童的相关法律;与那个“宝贝回家”的网站长期保持联络,提供信息交流和沟通;可以定期轮流去社会福利院探访孩子并进行登记和拍照;可以去女工居多场所进行生育安全宣传教育,避免流浪孩子的再生等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 吉ICP备08101543号 )

GMT+8, 2024-11-28 08:39 , Processed in 0.042689 second(s), 12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