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袁建斌)为了保住婚姻,不能生育的曾某采取拐骗手段想得到孩子,结果触犯了法律。昨日,芙蓉区法院对曾某拐骗儿童案一审宣判,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据记者从法庭了解,曾某因婚前流产被确诊丧失了生育能力,她很想得到一个孩子。7月19日9时左右,曾某来到长沙市某医院。10时左右,她从护士办公室盗得一套护士服换好后,来到三楼5号病房门口。当她发现病房内只有一名老人陈奶奶在照看婴儿床上出生仅一天的孙子时,便以为婴儿洗澡为由抱着婴儿从三楼下到一楼。
因婴儿上午刚洗过澡,陈奶奶对曾某有些怀疑,就一直跟着。曾某发现陈奶奶一直跟随其后,只好抱着婴儿返回三楼往婴儿洗澡房方向走,路上恰遇医院护士王某。曾某被揭穿,并被保安抓获扭送公安机关。
法院经审理认为:曾某的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曾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因其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从轻处罚;曾某此次犯罪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